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D2026GP-BJA003 项目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皇岗出入境边防检查站执勤点联动报警系统采购安装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65.********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标的名称数量单位简要技术需求(服务需求)备注执勤点联动报警系统采购1批详见采购文件不允许进口设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且新皇岗口岸现场具备施工条件起 45 个日历日内,完成全部设备供货、安装、调试、培训及初步验收等工作;初步验收合格后,系统进入 30个日历日试运行期(试运行期不包含在上述45个日历日工期内),试运行合格后组织最终验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响应供应商需提供制造商为中型或小型或微型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谈判响应文件格式五:中小企业声明函);符合政府采购政策的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由省级以****局****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详见谈判响应文件格式十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响应截止时间前,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资格审查时,由采购**通过“****网站、中国执****网”(********)、中****网(********)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相关信息以谈判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响应文件中不需要提供证明文件);********为整体采购项目或者其中分项目前期工作提供设计、编制规范、进行管理等的供应商及其附属机构,不得再参加该整体采购项目及其所有分项目的采购活动,凡为分项目提供上述服务的供应商及其附属机构,不得再参加分项目的采购活动(需提供书面声明函);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需提供书面声明函);********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需提供书面声明函);********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拒绝进口产品参与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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