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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医附院鲲鹏路院区二期地块硬化施工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26-04-30 收藏项目
项目名称:徐医附院鲲鹏路院区二期地块硬化施工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35.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134.576874万元

采购需求:

徐医附院鲲鹏路院区二期地块硬化施工项目,包含原场地平整回填,地面硬化及地面排水等全部工作,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施工图纸及招标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合同履行期限:45日历天内完成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供应商合法有效的法人的营业执照扫描件或法人证书扫描件

2.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距磋商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不含磋商文件递交截止当月)前六个月内任何时间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扫描件各一份,或其银行出具的资信证书(扫描件)(在磋商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不含磋商文件递交截止当月),或其2025年度(或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扫描件加盖电子签章

3.供应商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距磋商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不含磋商文件递交截止当月)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份的纳税凭据扫描件加盖电子签章(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说明)

4.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距磋商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不含磋商文件递交截止当月)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份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扫描件加盖电子签章

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即响应文件中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附证明材料,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

6.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的项目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提供供应商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证书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证书扫描件

2.提供供应商拟选派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建造师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建造师资格证书;并取得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无在建工程,响应文件中提供证书扫描件

3.供应商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响应文件中提供证书扫描件

4.供应商拟选派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无在建工程,响应文件中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书(格式自拟)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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