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管理中心柴油发电机组设备(高信公司)公开招标项目已列入需求单位年度计划,需求单位(合同签订主体)为浙江高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人为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管理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为甬台温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三门麻岙岭至临海青岭段(YL)JD01项目,因供电方案变更,需新增一批柴油发电机组。考虑到柴油发电机组作为高速公路隧道、收费站、监控中心等关键负荷的备用电源设备,属于特种设备及动力备用关键设备,其可靠性、安全性、稳定性直接关系到公路运营安全与应急处置能力,而发动机作为该设备的核心部件,为便于后期维护与保养,项目业主要求继续采用原品牌(康明斯)发动机。
2.2本项目的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设1个标段(合同段),合同签订主体为浙江高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标范围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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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细目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品牌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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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柴油发电机组,120kW |
具体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
台 |
1 |
康明斯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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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柴油发电机组,350kW |
台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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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柴油发电机组,500kW |
台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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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柴油发电机组,800kW |
台 |
2 |
2.3 交货期: 自收到供货通知书后15天内完成交货。
2.4质保期:自项目实际交工日期(交工证书颁发之日)起,为期伍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业绩要求:自2023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投标人具有一个柴油发电机组供货业绩,且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80万元。
3.4 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或经销商)投标。代理商(或经销商)投标的,应当满足下列要求:
(1)须具有其代理的制造商(或其下属控股销售公司)出具有效的制造商授权书或销售证明文件或区域经销商授权证明或品牌代理证明或同等效力的授权相关文件。
(2)若制造商(或其下属控股销售公司)与其代理商(或经销商)参与同一合同包投标的,取通过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投标有效。
(3)同一合同包下,同一代理商(或经销商)仅允许代理一个品牌产品。
3.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6年05月01日至2025年05月11日0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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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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