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金额:90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900万元/三年(300万元/年),超过此最高限价的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
采购需求:
为省厅机关公共视音频通信系统及设备提供维保服务,维保服务内容主要涉及会议系统、通信系统、视频监控系统和机房基础环境、人员驻场服务等共计5类,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项目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服务期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由第三方专业机构出具的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第三方专业机构盖章和注册会计师签字页加盖供应商公章)或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内任一月的财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加盖供应商公章或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年内银行出具的企业资信证明加盖供应商公章,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成立未满一年的无需提供);
3.供应商需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或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有效证明材料));
4.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供应商须提供在“信用中国”或“诚信江苏”查询的、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前的信用记录的截图(截图须加盖公章)。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按照以下第(4)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货物。
(2)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货物。
(3)本项目通过以下第(/) 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货物: ①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 %。 ②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 %。
(4)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评标办法与标准。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拒绝以下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 (2)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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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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