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华北分公司华能津辰双口镇安光村与后堡村水面光伏项目施工工程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津辰(天津)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规模:安光村项目直流侧容量5.88798MW,交流侧容量5.7MW。后堡村项目直流侧容量5.796MW,交流侧容量5.6MW。
2.2项目概况:华能津辰双口镇安光村与后堡村水面光伏项目,利用北辰区双口镇安光村、后堡村闲散水面建设光伏发电系统。项目采用“全额上网”模式,安光村项目直流侧容量5.88798MW,交流侧容量5.7MW。后堡村项目直流侧容量5.796MW,交流侧容量5.6MW。
2.3 工期:计划工期4个月。
2.4招标范围:
依据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落实零散水面光伏项目施工总承包工作,包括施工、竣工、验收(含水保、环保、消防、档案、职业健康、安全等工程专项验收、项目供电公司并网验收等所有专项验收工作);项目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环境评价、职业健康和安全、质量监督检查等专项验收内容整改;项目验收移交后质保期服务,实现消防、安全设施、劳动安全卫生、环境保护“三同时”等。协助建设单位与相关方(电网、镇政府、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村委会、个人等)沟通协调、相关协议签订,负责建设场地的落实。由于本工期进度较为紧张,中标单位需在取得中标通知后15天内完成接入系统方案的编制并取得国网天津市电力公司的批复文件原件以及送出工程手续的时效性确认文件、环境影响登记表、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并取得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编制安全预评价及职业病危害评价报告并取得专家评审意见、协助建设单位完成光伏用地备案表等前期手续。
包括但不限于零散水面光伏电站的施工、建筑、安装、调试及并网验收、手续办理、协调工作、质量监督、专项验收、竣工验收等工作;光伏组件系统监测APP软件平台开发及安装部署,监控系统可监视到发电量、逆变器数据等信息,并具有相应的数据统计分析功能、故障检测、运维派单、拓展、手机APP等功能,在并网验收前负责接入招标人既有集控中心及华能智慧运维系统;接入数据项目及规范应兼容招标人原有系统要求。设备标识标牌采购、安装;项目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职业健康和安全等专项验收内容整改及项目验收移交后质保期服务,施工现场收尾清理如集装箱清运、废物全部转运处理等。投标方负责办理购售电合同、并网协议,负责在天津市新能源智慧云平台全流程线上申报并网事宜。具体工作包含但不限于:
A. 设备采购供货:光伏组件、逆变器、支架、箱变、送出工程10千伏电缆为甲供,其余设备材料为乙供。乙供设备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预制舱、电缆、云系统在线监控、接地网、接地极、电弧故障断路器、反孤岛装置、加固材料、桩基材料等设备及施工材料的采购;数据采集单元通信或数据集中如产生费用(如运营商、电网等网络流量费用、数据平台接口费用等),应按照发电单元设计寿命预缴,或项目投运时预留设备全周期通信费用,按周期缴纳;所有设备和相关试验需满足并符合电网公司对项目接入的各项要求;另外需提供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及消耗品等。
B. 项目所需的材料采购、制作及安装,包括但不限于光纤、电缆槽盒、接地扁钢(铜绞线、接地极等)、预制桩、标识标牌(符合华能集团VI标识设计要求)、电缆标示桩(符合招标人要求)等工程配套设备设施及其相关的材料。
C. 项目工程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所有进场道路和场内道路的新建和改扩建、施工场地清理、道路障碍物清除、电缆穿管、光伏组件支架基础、光伏组件安装、接地、消防、给排水、围栏施工等相关工作,以及所有需要进行配套的工作。土地恢复和平整(包括清除障碍物等工作)、桩基工程施工与桩基检测工作。
施工期的施工用水、用电、通讯等临时设施由投标方自行解决。
D. 完成项目自查验收、质量监检、并网验收、防雷检测、消防验收、档案验收、环保验收、水保验收、节能验收、劳动安全卫生验收、竣工验收等工作,以上工作内容的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工程的临建设施用地由投标方负责办理相关用地手续并承担相应费用,招标人予以协助。
E. 项目设备性能试验由投标方按照招标人要求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若性能试验不满足设计性能指标,投标方负责消缺、整改直至满足要求(性能试验的费用由投标方负责)。
F. 其它招标文件中未明确列出,但对于一个光伏项目的功能、安全、稳定运行必不可少的以及满足电网公司接入运行要求、满足国家及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竣工验收需要的建筑、设备、材料及服务等。
G.依据现场踏勘结果,制定项目协调方案。负责工程内外部所有手续办理和协调工作,与相关单位、个人、村委会方的协调并代理建设单位办理相关协议签订(合同期间不能发生任何对相关单位、个人、村委会方的负面影响,若造成承租困难对可利用率的影响由受委托方负责),办理与项目施工有关的许可文件并承担相应费用,负责项目开工、专项及竣工验收等手续办理,办理电网接入申请及批复、并网验收,协助办理购售电合同、电费结算协议等手续及承担相关费用。
要求投标方接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必须完成电网接入申请及批复、环境影响登记表、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编制并取得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安全预评价及职业病危害评价报告的编制并取得专家评审意见、协助建设单位完成光伏用地备案表等办理。
详见技术规范书,以技术规范书内容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1)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应有2项及以上光伏工程施工业绩(劳务分包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提供合同影印件(含合同首页、合同内容范围页等),每项业绩至少提供一张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项目经理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资格证书,同时须具有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提供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的,证书有效性及注册信息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要求为准,特别是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提供二级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的,证书有效性需满足证书签发地住建部门有关要求。);同时必须与投标人有正式的劳动关系,并提供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自2020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以项目经理身份至少承担过1项光伏施工工程业绩,须附公司任命文件或甲方出具的能体现项目经理姓名的证明材料,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4)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4月30日00时00分起至2026年05月09日23时59分止。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手机:13011091135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fangting@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