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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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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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新疆石油分公司2026年公路运输 (3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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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招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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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物资描述 |
数量 |
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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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公路运输(运输服务) |
1.000 |
项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服务能力。
3.1.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 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2)提供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具有危险货物运输第3 类经营范围)。 (3)投标人运输情况必须满足所投标段运量需求,车辆满足重型(28吨及以上)17台(含分仓3台)、中型(10—20吨)4台、小型(5—15吨,需配备车载加油机)2台,须提供车辆明细及证明。车辆必须购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商业保险、货物责任险等,提供有效的保险单据;承运驾驶员和押运员须提供政府主管部门考核并颁发的有效危险货物运输从业资格证,且提供的人员证书数量与所投标段车辆数量一致。
3.1.2 财务要求。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无亏损,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财务状况应附2023年-2025年(2025年报告未出的可往前顺延1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扫描件。新成立企业不满足招标人要求的,投标人只提供成立后相应年度的资料。
3.1.3 业绩要求。
(1)近5 年(自2021 年1 月1 日以来)具有成品油运输服务业绩(业绩须提供合同,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1.4 信誉要求。
(1)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4)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1.5 其他要求。
(1)1.运输车辆必须符合招标人制定的油罐车装备标准,满足油库、加油站装卸和油气回收工艺条件及其他业务需求,提供满足要求的承诺,具体如下: (1)每仓配备底阀应急切断装置 每仓罐底出口串联有常闭状态海底阀(又名内置式安全止流底阀、紧急切断阀),该阀紧靠罐体根部;海底阀应由集成控制气阀及紧急按钮控制,紧急按钮安装于车体尾部易逃生位置。 (2)标配下装接卸口 油罐车每仓可独立装卸物料,并独立配置卸油阀,具有卸装两用功能,卸油阀材质应为铝合金,通径4英寸,能够与油库下装系统相匹配。 (3)配置静电接地插线装置 油罐车需配置油库下装式的静电消除系统,该系统采用防溢流及静电接地检测器,能够与油库下装系统相匹配。 (4)每仓配备防溢漏探头保护装置 每独立仓安装过溢保护的防溢漏探头,能够实现与付油系统的连锁控制。 (5)标配油气回收装置 油罐车应配置油气回收装置,每独立仓罐顶安装油气回收控制阀。阀体材质应为铝合金,能够与油库下装系统的油气回收接头连接。 (6)车辆监控与运营要求 重型(28吨及以上)、中型(10—20吨)、小型(5—15吨,需配备车载加油机))车辆须具备国家规定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资质,车辆技术状况良好,罐体材质及安全附件配置应符合《道路运输液体危险货物罐式车辆》相关标准要求;全车安装视频监控(含主动防御、驾驶员监控、押运员监控、罐体全方位监控等)、车辆定位系统(具备实时跟踪功能的北斗卫星定位装置,后期需经中石化北斗检测检验实验室认证通过)、电子铅封系统(中标三个月内按要求安装),所有车辆须向招标人免费提供端口,将数据统一接入中石化北斗运营服务平台、危险品运输安全管理系统、视频监控及安全管控平台等系统,纳入新疆石油统一监管,并承担上述安装、接入以及系统运维等所有费用。若不满足上述要求,招标人有权通过抵扣运费强制安装或终止合同,违约方须承担相应违约责任(以上内容须提供书面承诺函)。 承运商须承诺按招标人要求提供应急配送服务,保障偏远站点、农忙季节等特殊时期的油品供应,并服从招标人跨区域调度的统一安排;同时需承诺提供其他区域运力不足时的跨区支援服务及异地出库等业务支持。车辆外观须按招标人要求喷涂统一标识,不得擅自更改车身颜色或广告内容。(以上须提供书面承诺函)。 全疆范围内的配送任务,需按照中标标段运价执行,不得以条件艰苦、成本过高、运力不足、人员条件等原因拒绝配送,否则自愿承担一切后果。(以上须提供书面承诺函) (7)电子铅封防爆要求 拟投入本项目的车辆所安装的电子铅封,对应产品应取得有效防爆合格证书,且需接入监管平台并保持正常运行。若中标方未按要求取得合格的防爆合格证书,或已承诺在3个月内完成安装但到期未完成安装的,招标人有权对相关车辆采取清退、调整运输配额等措施,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及损失均由中标方自行承担,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须提供书面承诺函) 2.为招标人承运油品的车辆购买及上线营运需符合招标人相关管理制度要求。承运车辆的燃油/气须在招标人处购买,同等条件须采购招标人的非油商品,提供承诺。 3.投标单位必须在所投标地区具备政府认可的停车区域,提供办公场所及办公和日常管理所需设备、人员等证明材料(提供停车区域和办公地点租赁合同或产权证明,日常管理设备照片、办公人员名单及社保证明),外地企业暂不能提供的,需出具承诺书,最晚要在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完成停车场备案,完成办公场所及办公和日常管理所需设备人员的设置,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遵守招标人安全、数质量方面的相关管理规定。(提供书面承诺函) 5.本公告发布之日近三年(时间段自2023年1月1日起),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违法记录,必须遵守新疆石油廉洁从业相关规定,签署《廉洁从业责任书》。本单位在职人员及其亲属与投标人存在控股、参股等相关利益关系的,不得参与此次招投标。本条款需提供承诺说明。 6.参与本次公开招标的企业,必须符合自治区、各地州要求,且无欠薪记录,提供承诺。 7.投标人应严格遵守中国石化现行有效的成品油运输安全管理、合规经营、现场管理、奖惩考核等管理制度与办法,自愿接受招标方的监督管理;若违反相关制度与办法要求,自愿承担相应责任与后果,(提供书面承诺函) 8.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招标物资由投标人自行生产,招标文件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文件开始售卖时间 2026年4月30日9时0分 至 2026年5月15日17时0分 (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0 元,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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