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中国核 电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就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招 标项目辽宁庄河核电厂一期工程,招标人为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招标项目 资金来自项目投资方的注册资本金和国内政策性银行(或)商业银行贷款,出资 比例已确定。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厂 址
厂址位于辽宁省庄河市。
2.2设备名称: 可视流动指示器 设备数量: 核级可视流动指示器6台, 非核级可视流动指示器236台,共242台。具体内容详见规格书2243G1012、 2243G1011。
关于设备的技术规格要求 详见规格书2243G1012 、2243G1011。
交货时间:1#机组设备、备品备件到货:2028年4月13日:
2#机组设备、专用工具(如有)到货:2029年2月13日。
交货地点: 庄 河 项 目 现 场 指 定 地 点 。
质保期:见专用合同条款1.14“保证期”
2.3项目编号:ZH826WXR377C11506BD/CNSC-XJD-26-01678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力,具有独立民事主体资格,符 合国家有关规定,有资格和能力完成本招标货物供货及相关服务。
3.2 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
3.3 投 标 人 必 须 具 有 履 行 合 同 所 必 要 的 财 务 、 技 术 、 设 计 和 制 造 和 采 购 能 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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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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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 满 足 下 列 要 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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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1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有良好的银行信用和商业信誉,不得处于破产、停 业、财产被接收或冻结等任何不利于合同目的实现的情形,财务状况良好。投标 人为企业单位的,应提供近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 表,成立不足3年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上述财务会计报表 至少应包括审计报告正文(审计报告必须由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 并盖章,未经签字盖章的审计报告视为无效审计报告,投标将被否决)、资产负 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缺一不可;投标人为科研院所、高等院校 等事业单位的,可不提供财务会计报表。
近3年具体指: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年6月30日之前(含)的项目提供 2022年-2024年或2023年-2025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年6月30日之后 (不含)的项目提供2023年-2025年。
3.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售价: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4 . 2发售时间:2026年04月29日-2026年05月08日(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手机:1366135519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wangyue@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