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信息项目编号:P******** 项目名称###县2026年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设备采购项目###县实验学校、第四中学、第二小学、第三中学)项目序列号:ZFCG********预算金额(元):********.00元最高限价(元):********元 采购需求:学生课桌凳、理化生科学仪器、音体美器材、英语教学听力系统、教学监控系统、班班通等设施设备采购,具体详见采购清单。 标项 标项名称###县2026年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设备采购项目###县实验学校、第四中学、第二小学、第三中学) 数量:项 预算金额(元):********.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学生课桌凳、理化生科学仪器、音体美器材、英语教学听力系统、教学监控系统、班班通等设施设备采购,具体详见采购清单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详见采购文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审计的近两年内任一年度( 2024 年度或 2025 年度)财务报告;或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提供2025年6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间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自拟):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书面承诺函;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2025年6月至今任意3个月及以上的证明材料或者无拖欠税收、免税等证明、免缴纳社保证明等;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扫描件盖电子公章);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供应商须承诺:在“****网站、中****网(********)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省法院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20)421号)文件要求,交易系统会自行对失信供应商实施信用联合惩戒。(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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