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BY-GZ-QXNZ(XY)-2026ZFCG-024 2.项目名称:兴义阅清风一期建设项目电梯采购安装3.采购范围:采购12台电梯并安装,具体详见《招标文件》。4.供货期:合同签订后,供应商须完成项目前期现场踏勘、土建预埋核对、技术对接及全程现场技术指导工作,全程配合主体工程施工进度同步衔接。待现场土建及配套工程施工完毕,项目现场具备电梯供货及安装施工条件后,供应商严格按照采购人书面进场供货及安装通知要求,按期组织设备分批供货、进场安装、调试、验收等工作。5.采购预算价:186万元6.最高限价:186万元7.采购方式:公开招标8.采购类别:货物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供应商为企业的,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供应商为允许经营的事业单位的,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组织机构代码证;2.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若提供此项,则界定为2025年4月至2026年4月任意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或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3.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若提供此项,则界定为2024年或2025年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利润分配表、现金流量表及财务报表附注)],或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5.投标供应商参加招标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投标供应商须提供承诺函。7.供应商在参加本次投标期间未被禁止参加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禁止期限截止日期应当在本项目公告发布前)的除外。投标供应商须提供承诺函。8.特定资格要求:(1)制造商投标要求:提供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为: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其中许可子项目至少包含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2)经销商或代理商投标要求,提供以下资料:①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为:电梯安装(含修理),其中许可子项目至少包含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②所投电梯设备制造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为: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其中许可子项目至少包含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和制造商的有效的营业执照。③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供授权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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