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的建设地点:
辽宁省沈阳市新民市胡台镇侯三家子村。
2.2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新民市100MW/60 .3332MWh独立储能调频电站示范项目总占地约23亩(含升压站)。本项目总装机容量为100MW/60 .3332MWh,配置飞轮1MW/8 .33kWh+磷酸铁锂电池1 .5MW/1 .5MWh储能系统40套,储能系统经过PCS(电流源型)变流后,通过35kV升压变就地升压至35kV,以5回35kV集电线路接入新建220kV升压站35kV母线侧。站内配套建设220kV升压站1座,储能电站最终通过1回220kV电缆线路拟送至沈阳市220kV产业变电站,接入方案以最终的电网批复为准。
2.3招标范围:
本项目采用EPC总承包方式,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新建一座220kV升压站、100MW/60.3332MWh混合储能系统及配套消防设施等。施工图设计、施工总承包、建安设备采购安装调试等全部工作内容,并配合工艺设备调试,直至所有承包范围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以以及招标人要求的其他工作等所有内容,并对承包项目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管控。
本招标项目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①整个储能电站(包括但不限于升压站、储能区、涉网工作等)的前期工作服务及手续办理、四通一平、绿化迁移及恢复、运输通道的建设与改造、勘察设计、供货、施工、试验、调试、检测、验收、竣工资料移交归档等,负责办理各项专项验收、电网并网手续及许可、项目及电网所涉及专题报告的编制,负责与电网、政府相关部门的关系协调;②负责项目全部协调工作、临时用地的租赁、采伐手续的办理及植被恢复,负责办理施工许可证。
注:送出线路、电网侧变电所相关施工工作不在本标段内。
2.3.1工程承包范围:
本招标项目包括完成本项目建设所需的开工手续、四通一平、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检测、验收、并网,建模及涉网试验等所需的一系列工作。
(1)项目开工前工作:开工手续办理及其它施工相关手续办理。
(2)勘察设计:勘察设计范围为新民市100MW/60.3332MWh飞轮、电化学混合储能调频电站项目的四通一平、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编制等阶段的全过程勘察设计及相关服务,主要包括:储能电站相关的地质勘察、测量等勘察工作;储能电站设备选型、主辅设备技术规范书编制、储能电站各系统设计、集电线路设计、升压站、道路设计(进电站及施工检修道路)及附属设施以及与厂址或厂平布置等有关的所有项目的设计。
(3)设备材料采购:本工程储能电站全套设备及材料均由中标人负责提供,包括四通一平工程所需的所有设备及材料(包括站外用电、用水线路及为满足用电用水功能所需的所有材料),包括所有设备及材料的到货检验、卸车、运输、二次倒运、所需的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提供、相关的技术服务、设计联络、人员培训、消耗品以及相关技术资料的提供等;材料、设备要求及供货范围主要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可行性研究报告、接入系统方案及评审意见、发包人的内部管理要求执行,(包含但不限于储能系统、电气一次、电气二次、通信系统,等本工程施工、运行所需的所有设备及材料)设备数量仅供参考,以经过发包人同意的最终设计为准,并满足供电公司接入系统方案评审要求。
(4)施工范围:施工范围为本项目站区范围内,整个站区四通一平的施工(包括站外用电、用水线路在站区内、外的工程施工、验收等工作)、全部土建及安装工程,设备安装检测、土建工程检测、电力质检等全部的工程检测工作,达到并网条件。承包人的施工用电费用由承包人自理,项目整套启动试运行期间储能装置的充放电电费由发包人承担。承包人的施工、生活用水、本项目消防水池注水费用由承包人自理。承包人施工、生产及生活排水应按照国家相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后排放,满足环境监管部门要求,生活污水必须经过水处理设施处理合格后才能排放。现场施工按照储能电站施工相关规范要求开展。
(5)调试及试验范围:本项目范围的所有设备单体试验及调试;所有仪表、变送器、电能表、CT、PT等检验及校验;电气设备交接试验,包括一般及特殊试验;分系统调试、整套启动试运行;电池包的抽检;继电保护定值计算、继电保护单体调试、分组试验及整组试验;本站及与电网侧通信、远动系统的相关调试试验工作;按电网要求需要进行的等级保护测评、安全性评价等相关工作;储能系统按照电网、相关规范要求需要进行的建模、AGC、一次调频及所有相关涉网试验。按照国家及行业标准或电网公司要求需要进行的其它试验、调试、检测等费用。所有上述工作,承包人应负责提供试验报告并负责所有费用。
(6)其它
本项目施工措施费、赶工措施费、冬季施工费、施工降水(如果有)等。
2.4计划工期:
计划工期:169个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6年06月15日;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11月30日,其中:设计出图并审图合格计划工期30天;施工安装调试并网计划工期139天;(具体时间以签订合同为准)。
2.5质量标准:
勘察、设计质量标准:按国家、地方及行业颁布的现行规程、规范要求设计,满足国家、地方及行业颁布的现行强制性标准的相关规定;
施工质量标准:达到现行国家验收标准合格等级;
设备购置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相应设备合格标准并验收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他法律规定。
3.2资格最低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下述4项条件:
1. 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
2. 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证书电力行业甲级资质;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等级资质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书,许可类别和等级为承装、承试、承修二级及以上资质。
3.3业绩要求:
业绩要求: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储能电站项目总承包工程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4人员要求
(1)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取得建筑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一级建筑师或注册一级结构工程师或注册一级建造师(机电工程)。(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以证书(职称证除外)所署单位(或以发证单位出具正在变更的证明)或养老保险缴纳单位为准;如不一致,以养老保险缴纳单位为准)。如为一级注册建造师,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担任过变电工程(或新能源项目升压站)或者储能电站项目相类似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投标人须提供能业绩的证明文件)。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及施工负责人均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
(2)施工负责人(可由项目经理兼任)资格要求:注册一级建造师(机电工程)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B证),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具有1个已完成的变电工程(或新能源项目升压站)或者储能电站项目担任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的业绩。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施工负责人业绩的证明文件。
(3)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注册结构工程师或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或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注册单位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具有1个已完成的变电工程(或新能源项目升压站)或者储能电站项目担任设计负责人的业绩,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设计负责人业绩的证明文件。
3.5参加招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活动。
3.7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得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3.8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投标时须提交联合体协议,载明联合体投标代表的牵头人,本项目联合体牵头人应为具备设计方资质的一方。
(2)联合体投标组成成员最多为 2 家。
(3)联合体各方应当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的工作范围、责任和权利。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其中: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其他按照评审标准规定和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各成员分工要求进行。
3.9其他要求:
投标人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无资格参加本项目投标。
招标人已公开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等前期成果的,曾经编制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工程方案设计、初步设计,且满足相应工程设计资质及工程总承包条件的单位,可参与本工程总承包投标;经依法评标、定标后,可确定为工程总承包单位。项目建议书、可研、初设编制单位可投标;代建、监理、造价咨询、招标代理单位不得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文件领取时间:2026年04月29日至2026年05月09日(每日08:30至16:30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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