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已由北安市水务局以北水政发[2026]15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资金及地方自筹资金,出资比例100%,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北安市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处,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北安市水务局。招标编号:SLSG1102G260424001001001,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项目的建设地点:位于八道沟上游,治理河段起点为新富屯东侧,终点至兴隆村东侧。
2.2工程规模:治理水毁护岸共44处,治理总长度5.366公里。
2.3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6年05月31日,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12月20日,计划总工期204日历天(具体开竣工时间以招标人通知时间为准)。
2.4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5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括的全部内容。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2个标段,本标段为第一标段(本项目不允许兼投);
2.7招标控制价:7,717,396.60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及其他组织,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及履约能力。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内(2022年01月01日起-2024年12月31日止)的资产负债情况,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和现金流量表(企业成立日期不足三年的,自成立之日算起)。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必须是本企业合法在职人员(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及近3个月(2026年1月-2026年3月)本企业为其缴纳养老保险的明细证明),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最低配置要求: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质量管理员1人、安全管理人员1人。技术负责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施工员及质量管理员具备岗位证书(或培训证书)(外省企业提供相应证书),安全管理人员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并证企相符。在施工过程中,如不满足施工要求,招标人有权利要求中标人增加管理人员,中标人必须按照招标人要求增加本企业在职施工人员。
3.4本次招标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3.5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经理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6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近 3 年(2023年01月01日至本次招标期间)无行贿犯罪记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进行查询,如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3.7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下载时间为2026年04月30日09时00分至2026年05月09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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