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业主为平凉五举煤业有限公司,已被批准招标,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平凉五举煤业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平凉五举煤业有限公司装载机及自卸式汽车租赁服务招标项目
2.2 项目编号:(请登录)
2.3 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本次租赁包含50装载机2台,电动自卸式汽车3台,根据五举煤业生产需要,将商品煤装运到指定区域,供应商须具备相关资质,驾驶人员由供应商提供,车辆运行期间维修、保养、保险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租赁车辆要求如下:
(1)装载机:50型轮式装载机(额定载重量≥5t,斗容≥2.7m³),数量2台,使用年限不超过2年,车况良好,手续齐全。
(2)自卸汽车:换电式纯电动四轴自卸汽车(8×4驱动,总质量31t级,换电模式),数量3台,电池电量≥280kWh,货箱容积≥20m³,使用年限不超过2年,具备道路运输资质。
2.4 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具备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
3.2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承担能力(包括固定经营场所、车辆配置、司机配备、资金等,具有良好的经验、商业信誉等)。本项目所需自卸式电动汽车配备的驾驶员需具有B2及以上驾照及《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50装载机驾驶人员须具备《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N1);
3.3 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无被责令停产、财产被接收、冻结及破产状态,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
3.4 信誉要求: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近3年内(2023年1月1日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和重大不良记录(投标行为或者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行政处罚停止投标行为),在市场中有良好的信誉;
(3)凡参加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被执行人包括投标方、法定代表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违法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山东能源集团纳入异常企业名录管理;
3.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报价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中报价;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项目中报价;
3.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对于串标、围标等违法行为将没收投标保证金,并依法严肃处理。
业绩要求
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2026年1月1日)必须具备1项已完成或正在执行的合同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该业绩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4.1.租赁设备及参数:
(1)50型装载机(额定载重量≥5t,标准斗容≥2.7m³)
(2)电动自卸车(动力类型为纯电动,核定载重不低于6.5吨)
(3)服务范围包含由投标人配备设备操作司机(人机同租,司机管理、工资、保险等由投标人负责,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2.单份合同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或合同结算金额不低于100万元。
4.3.证明材料要求:
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包括合同首页、设备清单/规格页、含司机服务内容的条款页、金额页、签字盖章页),以及该合同项下结算发票等证明。
注:投标人业绩证明资料所提供的合同,既可以是在同一合同内涵盖符合参数要求的50型装载机与电动自卸车(含司机),也可以是提供一份满足参数要求的50型装载机合同以及一份满足参数要求的电动自卸车合同(均含司机),所提供的单份合同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4月30日起至2026年5月11日17: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报名并获取谈判采购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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