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在此作为采购代理人,代表(中核核电运行管理有限)(简称“采购人”)实施中核运行管理有限公司高新技术企业复审审计、鉴证项目采购,全权负责本项目采购实施的一切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报价单位参与本项目报价即视为已充分理解并接受以下安排:
1、本项目采购合同由采购人与中选单位签订。为确保合同切实履行之目的,我公司有权依照合同约定参与合同执行;
2、中选单位认可我公司及采购人各自享有的合同执行权利,愿意为我公司及采购人行使权利给予必要的配合并提供同等的待遇。
3、本项目谈判由报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持授权委托书)参加谈判,未按规定的时间参加谈判的,视为自行放弃谈判及最后报价的资格。
二、项目概况
本项目采购范围为:受托方对委托方2024-2028年度研究开发费用、高新技术服务收入进行专项审计、鉴证,并出具审计、鉴证报告;
项目实施地点:浙江海盐中核核电管理有限公司办公区;
进度要求: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36个月。
具体清单及技术要求详见《中核运行管理有限公司高新技术企业复审审计、鉴证项目技术规格书及补充说明》。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与报价的单位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供应商应持有省级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或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颁发的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证书,且属于浙江省符合条件的专项审计或鉴证机构库内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在浙江省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资质税务师事务所名单内;(请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应持有注册会计师证书或注册税务师证书,且具有相关高级职称;(请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等证明材料)
4)供应商会计师事务所的持有注册会计师证书的在册员工应在10人及以上;供应商为税务师事务所的持有执业税务师证书的在册员工应在8人及以上。(请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近三个月有缴纳的社保证明复印件或相应劳动合同复印件(退休后聘用人员)等证明材料)。
三、报名截止时间:2026年5月8日17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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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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