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沭阳县智慧城市新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感知前端)采购公告
日期:2026-04-29 收藏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沭阳县智慧城市新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感知前端)

预算金额:5236.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5236万元

采购需求:

为进一步提升本局社会治安防控、交通秩序管理、应急处突等能力,构建全域覆盖、精准感知、智能联动、安全可靠的前端感知体系,实现对人、车、物、事件的全天候、全要素实时监测与数据采集,现面向社会公开采购感知前端设备及相关配套服务(含深化设计),所有设备需无缝对接公安视频图像信息应用平台、大数据研判平台,满足公安实战化应用需求,具体要求见采购需求部分。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20日历天内完成交货、安装并验收完成。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6项条件(按要求提供投标函)

2.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不存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情形(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给予小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报价1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价格扣除比例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

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但接受最多2家公司组成联合体进行报名及投标(各成员均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若以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成员必须完全满足合格投标人的所有条件,同时符合以下规定要求:

①联合体各成员之间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②联合体投标人代表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该代表须为联合体成员之一),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

③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如有违反将取消该联合体及联合体各成员的投标资格。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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