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招标条件 项目名称:国新粮食绿色储备改造提升项目工程总承包(EPC)已经由枣庄市·薛城区备案,招标人为山东国新粮油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国新粮食绿色储备改造提升项目工程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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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枣庄市薛城区沙沟镇潘庄村(西库区),枣庄市市中区永安镇遗棠村(东库区) 2、工程规模:对下属粮库的东库区和西库区进行升级改造,改造提升内容包括仓储设施功能改造提升、进出仓工艺及设备提升、绿色储粮工艺设备提升、智能化系统提升、其他附属设施改造升级、试验仓(平房仓、筒仓各一处)等;计划升级改造仓房总仓容为32.34万吨(仓容按照小麦计算)。建设范围地点为枣庄市薛城区沙沟镇潘庄村(西库区),用地面积约248亩,建筑面积51188㎡;枣庄市市中区永安镇遗棠村(东库区),用地面积约110亩,建筑面积75780㎡。(最终实际面积以规划批复为准)。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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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范围: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他要求:4.1投标人应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4.2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商物粮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商物粮行业(粮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4.3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及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项目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建筑工程专业),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必须是在投标人单位注册,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提供该负责人2025年10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证明。 (2)设计负责人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且必须是在投标人单位注册。提供该负责人2025年10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证明。 (3)施工负责人为项目负责人。 4.5信誉要求: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单位,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4.6 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均应为投标人在职人员,在投标单位缴纳社会保险。 4.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1)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联合体各方同时具备或分别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中关于资质的要求,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3)以联合体投标的(必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应由承担施工内容的联合体成员单位为牵头单位。 (4)本项目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保证金缴纳、投标文件递交等相关事宜由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联合体牵头单位进行的该行为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4.8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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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投标 1、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05月15日 09时:30分 2、现场投标地点:(请登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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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招标文件领取 1、领取时间:2026年04月23日 至 2026年05月15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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