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沈阳市风光制氢融合生物质绿色醇油示范项目一期10万吨绿色甲醇项目业主为中能建博创绿色燃料(沈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项目投资控股方为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加贷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将该项目绿色甲醇化工部分的施工监理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辽宁省康平县沈阳生物化工产业园。
(2)建设规模:沈阳市风光氢融合生物质绿色醇油示范项目,一期投资建设 10 万吨绿色甲醇项目,包括建设100MW集中式风电+50MW/100MWh 电化学储能+10 万吨/年绿色甲醇+36 万吨/年生物质预处理以及相关配套设施。
本项目针对性的利用康平县及周围丰富的新能源和农业秸秆进行绿色零碳开发利用,项目产出物为绿氢、生物质成型燃料和绿色甲醇。主要建设内容为:
1)生物质预处理工厂部分:建设 1 个工厂,产能均为 36 万吨/年生物质白颗粒产品;
2)绿色甲醇化工部分:合成甲醇规模为 10 万吨/年,其中包括 3×1000Nm3 /h 电解槽制氢,有效容积不低于 40000Nm3 储氢罐,2 台 600 吨/天加压流化床气化装置,以及 10 万吨/年合成甲醇装置。
3)风力发电部分:装机规模为 100MW,配储能 50MW/100MWh,用于化工区和生物质预处理工厂的供电(包括制氢);
(3)服务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算,至本工程缺陷责任期结束为止。
项目计划工期均需满足以下要求:
计划开始工作日期:2026年05月25日(暂定,具体以委托人出具进场通知为准)。
中交日期:2028年02月10日。
联动试车日期:2028年03月10日。
竣工验收日期:2028年04月10日。
2.2 招标范围
本工程的监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沈阳市风光制氢融合生物质绿色醇油示范项目一期10万吨绿色甲醇项目化工部分的涵盖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试运行阶段、竣工验收阶段、质保阶段等的“三控”、 “三管”、“组织协调”及应履行的相关安全责任和缺陷责任期的全过程施工监理服务,包含但不限于以下事项:(1)项目成本控制;(2)进度控制;(3)质量控制;(4)信息管理;(5)合同及档案管理;(6)安全管理;(7)组织协调;(8)质保期的监理工作;(9)工程材料到货验收、设备到货开箱验收、工程交工及竣工验收、工程专项验收、技术咨询及其他与监理有关的协助工作;(10)配合项目创优相关工作;(11)发包人项目实施过程产生的需归档文件的整理、组卷工作以及发包人委托的其他工作等。详见委托人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化工石油工程监理甲级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书扫描件。
3.3投标人须具备2021年1月1日至今至少有一项60万/吨及以上煤化工或石油化工制甲醇项目监理服务交(竣)工验收业绩,或有一项5万/吨及以上生物质气化制甲醇项目监理服务交(竣)工验收业绩(相关业绩需提供合同证明文件首页、合同范围页、签字页及交(竣)工证明文件)。
3.4投标人拟派的项目总监要求:
(1)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注册专业为化工石油工程专业,且注册单位与投标单位一致,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须承诺在中标后仅担任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并提供无在监项目承诺书,具有总监理工程师任命书。
(2)从事监理执业年限10年以上,并具有担当化工石油工程项目总监理工程师5年以上工作经验(需提供业绩证明或任命书或合同等证明文件)。
(3)担任过至少1个60万吨及以上已完工煤化工或石油化工制甲醇项目工程总监理工程师职务(需提供业绩证明材料),或有一项5万/吨及以上生物质气化制甲醇项目工程总监理工程师职务(需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已完工的甲醇业绩是指已投产成功的甲醇项目,总监业绩需提供工程监理合同复印件,同时还需提供业主完工证明或项目评定书或工程移交证书或竣工报告复印件等证明材料。
(4)项目总监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提供劳动合同及近半年由社保机构出具社会保缴纳证明材料(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3.5近3年(2023年至今)投标人财务和资信状况良好,应具有独立审计机构出具的(或合法的)的最近三年会计年度的财务报表,没有财产被接管冻结,或处于破产状况。(如无2025年财务报表,可提供2022至2024年财务报表)
3.6投标人近3年(2023年至今)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安全问题或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的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证明截图(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没有因串标、欺诈、行贿、压价或弄虚作假等违法或严重违规行为被政府或业主取消其投标的资格(投标人不在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有限公司黑名单中)。
3.7投标人三标管理体系标准认证要求:投标人应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6年05月06日10时00分至2026年05月21日10时00分。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 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05月26日10时00分。
沈阳市风光制氢融合生物质绿色醇油示范项目一期10万吨绿色甲醇项目业主为中能建博创绿色燃料(沈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项目投资控股方为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加贷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将该项目绿色甲醇化工部分的施工监理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辽宁省康平县沈阳生物化工产业园。
(2)建设规模:沈阳市风光氢融合生物质绿色醇油示范项目,一期投资建设 10 万吨绿色甲醇项目,包括建设100MW集中式风电+50MW/100MWh 电化学储能+10 万吨/年绿色甲醇+36 万吨/年生物质预处理以及相关配套设施。
本项目针对性的利用康平县及周围丰富的新能源和农业秸秆进行绿色零碳开发利用,项目产出物为绿氢、生物质成型燃料和绿色甲醇。主要建设内容为:
1)生物质预处理工厂部分:建设 1 个工厂,产能均为 36 万吨/年生物质白颗粒产品;
2)绿色甲醇化工部分:合成甲醇规模为 10 万吨/年,其中包括 3×1000Nm3 /h 电解槽制氢,有效容积不低于 40000Nm3 储氢罐,2 台 600 吨/天加压流化床气化装置,以及 10 万吨/年合成甲醇装置。
3)风力发电部分:装机规模为 100MW,配储能 50MW/100MWh,用于化工区和生物质预处理工厂的供电(包括制氢);
(3)服务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算,至本工程缺陷责任期结束为止。
项目计划工期均需满足以下要求:
计划开始工作日期:2026年05月25日(暂定,具体以委托人出具进场通知为准)。
中交日期:2028年02月10日。
联动试车日期:2028年03月10日。
竣工验收日期:2028年04月10日。
2.2 招标范围
本工程的监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沈阳市风光制氢融合生物质绿色醇油示范项目一期10万吨绿色甲醇项目化工部分的涵盖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试运行阶段、竣工验收阶段、质保阶段等的“三控”、 “三管”、“组织协调”及应履行的相关安全责任和缺陷责任期的全过程施工监理服务,包含但不限于以下事项:(1)项目成本控制;(2)进度控制;(3)质量控制;(4)信息管理;(5)合同及档案管理;(6)安全管理;(7)组织协调;(8)质保期的监理工作;(9)工程材料到货验收、设备到货开箱验收、工程交工及竣工验收、工程专项验收、技术咨询及其他与监理有关的协助工作;(10)配合项目创优相关工作;(11)发包人项目实施过程产生的需归档文件的整理、组卷工作以及发包人委托的其他工作等。详见委托人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化工石油工程监理甲级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书扫描件。
3.3投标人须具备2021年1月1日至今至少有一项60万/吨及以上煤化工或石油化工制甲醇项目监理服务交(竣)工验收业绩,或有一项5万/吨及以上生物质气化制甲醇项目监理服务交(竣)工验收业绩(相关业绩需提供合同证明文件首页、合同范围页、签字页及交(竣)工证明文件)。
3.4投标人拟派的项目总监要求:
(1)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注册专业为化工石油工程专业,且注册单位与投标单位一致,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须承诺在中标后仅担任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并提供无在监项目承诺书,具有总监理工程师任命书。
(2)从事监理执业年限10年以上,并具有担当化工石油工程项目总监理工程师5年以上工作经验(需提供业绩证明或任命书或合同等证明文件)。
(3)担任过至少1个60万吨及以上已完工煤化工或石油化工制甲醇项目工程总监理工程师职务(需提供业绩证明材料),或有一项5万/吨及以上生物质气化制甲醇项目工程总监理工程师职务(需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已完工的甲醇业绩是指已投产成功的甲醇项目,总监业绩需提供工程监理合同复印件,同时还需提供业主完工证明或项目评定书或工程移交证书或竣工报告复印件等证明材料。
(4)项目总监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提供劳动合同及近半年由社保机构出具社会保缴纳证明材料(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3.5近3年(2023年至今)投标人财务和资信状况良好,应具有独立审计机构出具的(或合法的)的最近三年会计年度的财务报表,没有财产被接管冻结,或处于破产状况。(如无2025年财务报表,可提供2022至2024年财务报表)
3.6投标人近3年(2023年至今)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安全问题或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的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证明截图(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没有因串标、欺诈、行贿、压价或弄虚作假等违法或严重违规行为被政府或业主取消其投标的资格(投标人不在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有限公司黑名单中)。
3.7投标人三标管理体系标准认证要求:投标人应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6年05月06日10时00分至2026年05月21日10时00分。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 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05月26日10时00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手机:1366135519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wangyue@zbytb.com
请注册或升级为及以上会员,查看招投标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