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江西省南物循环科技有限公司报废车辆拆解劳务外包服务项目。项目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标段一:报废机动车(含新能源)拆解服务
2.3.1项目概况:江西省南物循环科技有限公司报废机动车(含新能源)拆解服务项目,委托一家具有专业资质的服务商,为招标人提供全面的报废机动车拆解生产过程相关服务。服务对象包括但不限于各类燃油汽车(小型车、大型车)及新能源汽车(纯电动、混合动力等)。详见技术及服务规范书。
2.3.2 服务期:1年。
预算金额: 962400元
★最高限价: 962400元
2.3.3服务内容:
|
序号 |
人员 |
数量 |
服务内容 |
|
1 |
预处理操作工 |
2人 |
1.车辆入库预处理:拆除电瓶、三元、油箱、ABS泵、车牌等; 2.验车前的车辆处理:非监销车切割A、B柱及顶部;监销车切割大梁、车架号,拆除发动机、车头,车厢等; 3.预处理后的车辆在公司区域的转运、摆放。 |
|
2 |
拆解操作工 |
2人 |
1.按标准对车辆进行拆解; 2.拆解中重型废钢车辆(如:前后桥等切割为60X80厘米),拆下发动机按规定分类摆放,切割减震器等。 |
|
3 |
辅助工人 |
6人 |
1.有色分类收集规整,包括废铜电线(剪除线头)、废铜电瓶线、铜铝水箱铜管(拆除杂件)、废铝水箱铝管(拆除杂件)、铝、铁轮毂(拆除外胎)、纯铝(拆除杂件)等; 2.座椅拆解打包,轮胎拆解分类摆放规整,收集规整线接口(含电线接头,电脑板,保险盒,保险,CD机,收录机,喇叭)等; 3.收集规整皮条,各类塑料,大小灯,鼓风机,蒸发箱,助力泵等; 4.其中两个辅助工人会开叉车(厂区内部物流转运)、持动火作业资格证; 5.车辆垃圾及时装载清除,清扫场地卫生。 |
因招标单位在合同期间可能会发生需求变化,减少岗位,中标单位应在收到招标单位通知的次月,相应减少岗位对应的人员,双方最终每月结算价以实际工作人数、实际工作质量等进行支付。
乙方负责完成甲方下达废旧车辆拆解生产的任务,
其中:预处理操作工:500吨/月/人、拆解操作工:500吨/月/人、包括辅助工,合计月拆解重量不低于1000吨,上述数量根据生产部门实际派单数计算。
1.如有出现甲方已提供相关拆解重量,但乙方未达标情况,当月拆解重量低于500吨(含),当月费用不予支付;当月拆解重量500吨-1000吨(含),按实际拆解比例支付费用。
2.如当月派单及最终拆解重量超过1500吨(含),超出1500吨以上部分按2元/吨计超额工费,可年累计计算总重量。
3.上述考核以一完整年度累计计算为准,服务期间第1月至第10月如乙方完成甲方当月派单量的50%,当月费用正常支付,第11月和第12月的服务费在当期完整年度考核统计完成后(完整年度结束后15天内),按完整年度考核结果予以发放。
标段二:报废车发动机精细化拆解服务
2.1.1项目概况:
江西省南物循环科技有限公司报废车辆拆解劳务外包服务项目,委托一家具有专业资质的服务商,为招标人提供发动机精细化拆解生产过程及相关服务。服务对象包括但不限于各类燃油汽车(小型车、大型车)的发动机。详见技术及服务规范书。
2.1.2服务期:1年。
2.1.3★最高限价:660000元
2.1.3.1按拆解出的金属铝的重量计价,1100元/拆解出的1吨金属铝,约可拆解出600吨金属铝。
上述限价包含服务费用、设备耗材、人员管理费及税费等项目实施过程中应预见全部费用。
标段三:废钢加工
2.2.1项目概况:江西省南物循环科技有限公司废钢加工服务项目,委托一家具有专业资质的服务商,为招标人提供全面废钢剪切、打包等工作。详见技术及服务规范书。
2.2.2 服务期:1年。
预算金额: 264000元
最高限价: 264000元
废钢年加工量不低于36000吨,如招标人未提供上述重量,则以招标人实际提供重量为准,如实际废钢年实际加工量低于招标人提供的加工重量的50%,则不予支付费用,如实际废钢年实际加工量在招标人提供的加工重量的50%-100%之间,则按比例支付费用。如年加工量超过40000吨(含),则按1元/吨计超额工费。
考核以一完整年度累计计算为准,服务期间第1月至第10月如乙方完成甲方当月派单量的50%,当月费用正常支付,第11月和第12月的服务费在当期完整年度考核统计完成后(完整年度结束后15天内),按完整年度考核结果予以发放。
2.2.3服务内容:
|
序号 |
人员 |
数量 |
服务内容 |
|
1 |
废钢加工操作工 |
2人 |
1.设备的使用:能熟练使用龙门剪及打包机,并能驾驶抓钢机、行车和叉车等设备; 2.废钢加工:按标准及要求对废钢进行剪切和打包压块处理; 3.服从厂区内的工作安排,做好废钢的内部转运工作。 |
因招标单位在合同期间可能会发生需求变化,减少岗位,中标单位应在收到招标单位通知的次月,相应减少岗位对应的人员,双方最终每月结算价以实际工作人数、实际工作质量等进行支付。
2.4中标人数量:本项目每个标段分别确定一名中标人,中标份额100%。
2.5本项目分为三个标段,投标人可同时对其中一个或多个标段进行投标,并允许在多个标段中同时中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如为企业法人,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如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登记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二个年度内任一期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近3个月之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3.3投标人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专业技术能力,能提供良好的技术服务支持,提供承诺函;
3.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6个月(不含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月)任意1个月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其他组织和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当提供相关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由税务管理部门出具证明);
3.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非联合体承诺,格式自拟);
3.7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3)投标人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产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及经营异常名录信息,投标人或投标人法人代表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36个月内在裁判文书网中可以查询到行贿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上截图须包含具体截图时间。如未提供以评标现场查询的结果为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6年4月28日18时30分至2026年5月12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伍佰元(¥500.00)整,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手机:13011091135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fangting@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