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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吉市“一市两区”东四路(开拓大道-G312)附属配套设施建设项目EPC招标公告
日期:2026-04-29 收藏项目
一、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昌吉市“一市两区”东四路(开拓大道-G312)附属配套设施建设项目EPC

2、项目规模:新建东四路(开拓大道-G312)道路长606.914米、给水管线长度约为520米、排水管线长度约为590米及附属配套设施。

3、建设地点:昌吉市

4、工程投资额:1600万元

5、资金来源:州级专项“一市两区”产城融合发展财政配套补助资金

6、工期要求:计划开工2026年05月27日、计划竣工2026年09月23日,总工期120天(日历日)。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并和施工工期同步。

7、本工程不划分标段

8、质量标准: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及现行行业设计与施工验收规范、标准及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要求和技术规范书的约定。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9、招标范围:对工程设计、采购、施工等阶段实行总承包,并对工程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等全面负责。初步设计范围内工程设计(施工图设计、配合及指导施工全过程)及施工、设备采购及安装直至竣工验收、整体移交、缺陷责任期内修复和保修的全部总承包工作,具体内容如下:

1、设计:对工程设计、施工图审查和施工全过程的设计服务等。施工图须经招标人确定并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审查合格后的施工图预算须由招标人委托的造价咨询机构进行审查。

2、施工:施工图设计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及缺陷责任期内的全部工作内容。

3、采购:与工程项目相关(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载明的)所有建筑材料、设备的采购、运输、安装、验收保管等全部内容。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2 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资质条件:

(1)设计资质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市政(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行业甲级资质;③市政行业(道路工程)甲级资质、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须满足以上三项中的任意一项资质要求,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2)施工资质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

(3)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5)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建筑企业应按照《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新建建【2018】10 号)要求,提供有效的信息报送手续(中标企业在中标后进行有效的信息报送手续)。

2.3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并取得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

且满足下列要求: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2.4 企业类似业绩要求:

(1)设计业绩:已完成的类似工程总承包设计或设计业绩不得少于 1 项。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或成交通知书、设计合同。如投标人为联合体,该业绩的提供方须为联合体中的设计单位。2025 年 1 月 1 日之后新设立企业参与招投标时,招标文件和评标文件中不评价企业业绩,只对项目负责人业绩作出要求。

(2)施工业绩:投标人已完成类似工程总承包施工或施工业绩不得少于 1 项。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或成交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如投标人为联合体,该业绩的提供方须为联合体中的施工单位。2025 年 1 月 1日之后新设立企业参与招投标时,招标文件和评标文件中不评价企业业绩,只对项目负责人业绩作出要求。

2.5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业绩要求: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业绩要求:已完成的类似工程总承包施工或施工业绩不得少于 1 项,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或成交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至少一项业绩证明材料需要反映项目负责人。

(2)施工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要求: 已完成的类似工程总承包施工或施工业绩不得少于 1 项,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或成交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至少一项业绩证明材料需要反映项目负责人。

(3)设计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要求: 已完成的类似工程总承包设计或设计业绩不得少于 1 项,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或成交通知书、设计合同且证明材料须体现设计负责人。

三、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四、招标文件领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2026年04月29日10时30分-2026年05月19日10时30分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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