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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区壮志村2、8、19组进排水硬质渠新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日期:2026-04-28 收藏项目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地点:海安市城东镇壮志村2组、8组、19组

(2)项目概况:壮志村拟建约1.7km抗渗渠,其中2组计划修建B120cm抗渗渠750m,B80cm抗渗渠95m,2组南侧计划修建B120cm抗渗渠112m,8组计划修建B120cm抗渗渠630m,19组计划修建B120cm抗渗渠150m,直径80cm暗渠40m,配备各类渠系配套构筑物跨渠桥、排水口、分水闸等,具体工作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3)工程规模:壮志村拟建1.7km抗渗渠,直径80cm钢筋混凝土涵管暗渠及相应配套构筑物,具体工作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4)招标范围:开发区壮志村2、8、19组进排水硬质渠新建工程施工标段招标。

(5)工期:30日历天。

(6)质量要求:合格。

(7)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

分包编号

招标内容

合同估算价

(万元)

申请人

资质类别及等级

项目负责人

资格等级

HAKFG202604274421(GK005)001001

开发区壮志村2、8、19组进排水硬质渠新建工程施工

29.77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

3.交易响应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交易响应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标准;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交易响应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同时具备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时,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经该在建工程建设单位同意,并完善有关手续后,可以参加本工程项目的投标,但必须在投标文件中主动说明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a.合同工程量已完成80%以上,且主体工程已完成。      

b.通过水下(泵站机组启动、河道通水)验收。     

c.通过合同完工验收。    

d.工程具备合同完工验收条件,已向建设单位提出合同完工验收申请,并经建设单位确认。   

e.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  

提醒: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 号)的规定,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若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一级建造师,则须提供符合建办市〔2021〕40 号文件要求的电子注册证书,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请各投标人及时更新主体信息库信息,若因信息更新不及时而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二级建造师的,必须按照《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我省二级建造师、二级造价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换发的公告》(〔2023〕26号)文件要求换发新的注册证书电子证照。

3.3业绩要求:无。

3.4 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自2024年04月01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六种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自2025年04月01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交易发起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自2026年01月01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近五年内,交易响应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交易发起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的资格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资格审查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7)其他条件:a.营业执照;b.授权委托书;c. 投标时,只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中至少一个月的社保缴纳查询情况;如不能提供社保缴纳查询情况,只须提供授权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的有效劳动合同,交易响应人承诺项目负责人和授权委托代理人为本单位正式员工;若提供与事实不符的承诺,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交易响应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年龄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项目负责人及授权委托代理人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或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但提前退休的,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退休证明材料和与交易响应人签订的有效劳务协议;d.交易响应人承诺书;e、农民工工资支付承诺书;

 (8)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文件要求,交易响应人某项被核查为不达标的资质,不得参加该资质的招投标、合同备案等经营活动。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各交易响应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限中1个标段。

4.交易文件的获取

(请登录)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 05 月 07 日 9 : 00 分响应文件递交。

5.2未按规定时间及方式递交响应文件的,交易发起人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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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zhangpei@zbyt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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