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秦山核电九机组环境影响后评价服务项目(招标项目名称)已审批,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秦山核电有限公司、核电秦山联营有限公司、秦山第三核电有限公司,业主单位为秦山核电有限公司、核电秦山联营有限公司、秦山第三核电有限公司(如有),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CNS
2.2招标项目名称
秦山核电九机组环境影响后评价服务项目
2.3招标项目概况
2.4招标范围(包含标段划分)
根据技术规格书要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要求,对秦山核电基地九台运行机组开展环境影响后评价,并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完成后评价报告的公开、备案等工作。
2.5项目地点
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
2.6服务期限
本项目工期预计为30个月。T为合同签订日期,具体进度如下:
(1)T+2个月:完成“工作大纲”和“质量保证大纲”并组织专家评审;
(2)T+3个月:根据专家评审意见修改完善“工作大纲”和“质量保证
大纲”,并根据审定后的“工作大纲”开展工作;
(3)T+8个月:完成国内外核电厂环境影响后评价标准和方法的调研;
(4)T+14个月:完成资料文件以及数据的收集;
(5)T+26个月:提交最终成果报告,并组织最终成果评审;
(6)T+28个月:根据专家评审意见修改并提交最终成果报告;
(7)T+30个月:完成最终成果报告的公开、备案。
具体详见附件1《采购技术规格书》。
2.7质量标准
满足招标文件及技术规格书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资格要求:(技术规格书中资格要求与招标公告不一致的,以招标公告为准)
(1)资质要求:L;
(2)财务要求:L;
(3)业绩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核电厂环境影响评价服务项目业绩;
(4)信誉要求:L;
(5)人员要求:L;
(6)其他要求:L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售价
本项目共1个标段,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4.2发售时间
北京时间:2026年4月28日—2026年5月6日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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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手机:15010770853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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