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项目概况
2.1.1项目概况:本标段为九江市湖口县长江干流沿线厂网一体化建设项目共分为三个片区进行改造建设,分别为海山科技园区、金砂湾园区、银砂湾园区,具体建设内容包括:
(1)海山科技园区:拟改造建设球磨铸铁污水管约11.21Km, HDPE缠绕结构壁管(B型)污水管约2.6Km, Ⅱ级钢筋混凝土雨水管约4.4km,钢筋混凝土检查井约740座,塑料检查井约200座,一体化污水提升泵站1座, DN100(无缝钢管)污水明管约1160m,沥青加铺约19.5万平方米。
(2)金砂湾园区:拟改造建设玻璃钢化粪池1座,清掏疏通现状dn1000污水管4.88Km,清掏疏通现状 dn600污水管1.6Km, (架空无缝钢管)污水明管约950m, 2m宽混凝土管架31个,边坡防护 510.5m。
(3)银砂湾园区:拟改造建设安装 DN100无缝钢管7.68Km,安装DN50无缝钢管3.94Km,拆除 DN100无缝钢管(原金元莱) 6.23Km,现状管架钢构除锈出新约 3.48Km,现状桁架钢构除锈出新10组,现状管沟更换盖板约1000块,现状及设计安装管道进行管道标识约 798处。
2.2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
2.2.1 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本次招标一包一投。
2.2.2 招标方式: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
3.招标依据
3.1本次招标的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3)《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5)《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中国铁建运管〔2021〕27号);
(6)《铁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交通部13号令)(仅适用于铁路项目);
(7)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4.投标人资格审查及要求
4.1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4.2.1智能一体化预制泵站包件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生产能力:投标物资必须为符合国标和行业的产品,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备一定的生产能力,生产工艺、设备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3)财务能力:投标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2024年、2025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至少1份。2026年01月后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200万元(含)人民币;最新一年度的纳税信用等级评定不低B级。
(4)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
(5)供货业绩:须提供投标人近3年(2024年01月至今)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1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2026年01月后注册的新公司可以不提供供货业绩证明】;投标物资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6)履约信用:投标人近3年(2024年01月至今)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范围内;
(7)其他要求:
①生产厂家不得与其销售公司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②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
③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招标文件售卖截止时间为:2026年5月6日10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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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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