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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建材总院水泥企业超低排放评估监测服务委托机构入围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6-04-27 收藏项目
3.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4.采购范围:公开遴选多家具备相应资质和能力的机构,完成超低排放相关的有组织监测、无组织评估的全流程评估验收技术服务工作。服务主要依据《水泥企业超低排放评估监测技术指南》的要求,对水泥企业有组织排放口进行检测、评估工作,对企业进行有组织废气进行检测,并对有组织排放进行评估,最终形成评估报告;建立全厂物料储存、物料输送、协同处置及生产工艺过程无组织排放源清单,列出控制措施基本情况表,排查无组织排放存在的问题,提交基本条件评估报告,就无组织排放方面为企业完成超低排放改造提出整改建议。

5.入围有效期:2年。

6.服务地点:项目具体发生指定地点

7.入围标准:本项目拟入围5家投标人,投标人数小于等于五家时,综合打分高于60分的投标人入围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业绩要求:近 3 年(2023年4月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已完成至少1个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指:评估检测类技术服务项目业绩。

3.项目经理要求:近 3年(2023年4月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已完成至少1个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指:评估检测类技术服务项目业绩,须为本单位人员。

4.信誉要求:(1)近三年内(2023年4月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投标人未因围标、串标、行贿谋取中标,转包或违法分包、弄虚作假、伪造、涂改、转让企业资质证书和营业执照、中标后无故不签订合同等违法、违纪、严重违约等行为被施以行政处罚。

(2)近三年内(2023年4月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投标人未因违反或不恰当履行合同被判决解除合同或承担违约责任。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

(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近三年内(2023年4月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此期间如被列入相关不良行为信用名单,但已按规定进行信用修复的情形除外)。

(5)中国建材集团领导人员亲属及其他特定关系人经商所承办的企业,以及被中国建材集团列入一级“黑名单”的企业,禁止参与本项目。

5.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6.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文件

1.发售时间:2026年4月27日上午9:00时至2026年5月18日17:00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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