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金额(元):1922017.00元
最高限价(元):1922017.00元
采购需求:将安顺市人民医院2026年81项临床外送检验样本外送第三方单位进行检测服务,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
标项1
标项名称:安顺市人民医院2026年检验样本外送第三方检测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数量:1
预算金额(元):1922017.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将安顺市人民医院2026年81项临床外送检验样本外送第三方单位进行检测服务,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签订合同后一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投标代表为法定代表人的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代表为非法定代表人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被授权代表身份证;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三证合一的有效营业执照;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半年中任意一个月财务状况报表或2024年度审计报告(新成立的企业可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 业技术能力承诺书(格式自拟);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近半年中任意一个月依法纳税凭证或由企业所在地税务局出具的完税证明);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以企业所在地社保局盖章确认的近半年中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保的相关材料); 6)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并加盖公章;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等渠道查询后均无相关主体失信、违法记录(打印的网页须完整,可以看到是否有违法、失信的记录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有效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注:①根据安市财采〔2023〕3号规定,供应商投标时提供“安顺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原件,无需提交1)-7)项资格证明材料,待确定中标人后,中标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采购人提交1)-7)项资格证明材料要求资料进行核验(供应商应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发现供应商虚假信用承诺,视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之规定进行处罚。 ②以上材料(信用承诺函及特定资格要求的资料)投标人须通过投标工具在资格核验模块上传,开标现场由招标人及监督通过系统在线核验; ③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所有规模类型的企业均可参与投标; ④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⑤个体工商户参与投标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及经营者身份证视为满足资格要求,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企业。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04月28日00时00分至 2026年05月08日 23时5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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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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