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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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采购批次编号 |
采购批次名称 |
分标编号 |
分标名称 |
包号 |
包名称 |
评标/评审办法 |
商务详评模板 |
技术详评模板 |
价格分计算方法 |
商务分权重 |
技术分权重 |
价格分权重 |
浮动系数C |
区间值 |
扣分速度n1 |
扣分速度n2 |
采购金额(元) |
是否接受代理商或集货商 |
近三年业绩要求 |
针对本次采购产品的型式试验报告或检测报告或鉴定报告 |
认证证书 |
生产许可证或检测合格证(入网许可证) |
生产装备 |
试验装备 |
其他资质要求 |
合同模板 |
是否分包限授 |
类型 |
资格审查方式 |
采购类型 |
采购方式 |
报价方式 |
投标/应答保证金(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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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CY1026SM201 |
江苏连云港2026年原集体企业第一次物资授权框架协议公开招标采购 |
CY1026SM201-01 |
框架协议物资-01 |
包01 |
包01-地脚螺栓 |
综合评估法 |
产业集采_标准模板_通用商务评审细则(2026)V1.0 |
产业集采_标准模板_技术评审细则(非电网零星物资2026版)V1.0 |
区间平均价浮动法 |
10 |
40 |
50 |
0 |
[-15%,10%] |
1.5 |
1 |
504000 |
制造商或代理商或集货商 |
不少于50万元 |
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的检验检测报告。 |
投标人所投产品中属于最新强制性认证名录中的,需提供CCC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 |
/ |
/ |
/ |
对于制造商投标的,应具有完整的制造、工艺装备和试验设备; |
5.122 35kV-330kV协议库存(2024版) |
否 |
物资类 |
资格后审 |
框架协议 |
公开招标 |
金额单价报价 |
投标保证信用承诺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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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CY1026SM201 |
江苏连云港2026年原集体企业第一次物资授权框架协议公开招标采购 |
CY1026SM201-01 |
框架协议物资-01 |
包02 |
包02-钢丝绳等 |
综合评估法 |
产业集采_标准模板_通用商务评审细则(2026)V1.0 |
产业集采_标准模板_技术评审细则(非电网零星物资2026版)V1.0 |
区间平均价浮动法 |
10 |
40 |
50 |
0 |
[-15%,10%] |
1.5 |
1 |
905800 |
制造商或代理商或集货商 |
不少于50万元 |
/ |
投标人所投产品中属于最新强制性认证名录中的,需提供CCC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 |
/ |
/ |
/ |
对于制造商投标的,应具有完整的制造、工艺装备和试验设备; |
5.120 10kV及以下协议库存货物采购合同(材料类)(2024版) |
否 |
物资类 |
资格后审 |
框架协议 |
公开招标 |
金额单价报价 |
投标保证信用承诺书 |
●详见货物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是否接受代理商投标见3.6专用资格要求。如接受代理商投标的,代理产品不得属于《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实施办法(试行)》(商务部令2014年第1号)规定必须进行国际招标的产品。
3.4 接受代理商或者外协外购产品投标时,其投标产品制造商须在境内具备相应货物的制造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相应协作承制货物如期交货的能力。除特别注明外,这些资格、资质均系投标人本人或者其代理或外协产品制造商本人所拥有的权利权益。
3.5 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1)投标产品制造商必须具有生产投标产品所需的生产场地、生产设备、生产人员、产品及元器件检测能力。本招标活动不接受贴牌代工以及任何分包(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允许外购外协的除外)、转包行为的投标。
(2)在与规范相同或较规范更严格的条件下,投标产品的投运数量或供货数量及其成功运行时间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如同一包内存在不同类别的产品,除外购外协的产品外,则投标人须分别满足包内各类别产品的资格要求;对于外购外协的产品,产品制造商应满足本公告资质相关业绩要求。
(3)取得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有效许可证。取得招标文件要求的国家强制认证证书。
(4)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6)根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关系管理办法》的规定,若投标人为制造商,存在导致其被暂停中标资格或取消中标资格的不良行为且在处理有效期内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之日至中标通知书到达之日前,任一日在《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关于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情况的通报》处理期内的均适用不良行为处理结果,或投标人存在触发《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关系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安全及质量重大问题“熔断机制”情形的,其投标将被否决。若投标人为代理商,投标人或其代理产品的制造商存在导致其被暂停中标资格或取消中标资格的不良行为且在处理有效期内的,投标人或其代理产品的制造商在投标截止之日至中标通知书到达之日前,任一日在《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关于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情况的通报》处理期内的均适用不良行为处理结果,或投标人存在触发《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关系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安全及质量重大问题“熔断机制”情形的,其投标将被否决。即使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尚不存在上述情况,但在中标通知书到达之日前,出现上述情况的,招标人亦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7)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铁路局等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投标人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不得存在违法失信行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即使投标人在开标当日未出现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情形,但在中标通知书到达之日前,存在上述情形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8)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或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投标人需同时在商务文件中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的,包含“营业执照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行政处罚信息”、“清算信息”的查询结果(查询日期应在投标截止日前20天内,查询结果应为网站自动生成的PDF文件的电子版)。投标人未提供或提供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与内容的,评标委员会将会对投标人进行不利评价。投标人提供虚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的,按照虚假投标进行否决,并根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关系管理办法》进行相应处理。即使投标人在开标当日未出现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情形,但在中标通知书到达之日前,存在上述情形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9)外购外协原材料、配套元件和外部委托加工及进口散装的部件应符合本招标技术规范要求。投标人应具备对外购外协原材料、配套元件和外部委托加工及进口散装的部件进行进厂验收所需的检验制度、检测手段和能力,和由材料、元件和部件供应商提供的检测合格证明。原材料组部件管理应当具有可追溯性。
(10)投标人不得选配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关于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情况的通报》和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关于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的通报》中正接受暂停中标资格、取消中标资格的外购外协供应商或代理(集成服务)制造商的产品;不得选配涉嫌存在《招标投标法》第53条、《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51条所列违法行为,已被司法机关立案的外购外协供应商或代理(集成服务)制造商的产品。
(11)投标产品不得选配缺陷责任期(自设备投运之日起两年内)发生产品质量问题(包括但不限于接续、接触机械电气性能,支撑、封闭绝缘性能,以及电力电子性能下降、老化、毁损、丧失等)导致设备停运检修的组件材料制造商的产品。
(12)违反“投标函”承诺,在人民法院生效的判决书中被认定为在招标人采购活动中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该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将被否决。
(13)其他
3.6 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须满足相应招标货物的专用资格要求如下:
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投标人委托中介机构或者中间人编制投标文件或代行办理投标事宜。
3.8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次招标的部分或全部标包投标。
3.9 其他
(1)若投标人为制造商,必须具有生产投标产品所需工序的工艺文件、作业指导书,且能保证产品生产的需要。各个工序按工艺文件执行,并具有可追溯性。
(2)若投标人为代理商,必须要获得原厂商的授权。对于接受代理商投标的项目,一个制造商不能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委托两个及以上代理商参加同一标包投标;制造商与其授权委托代理商不能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本次采购各标段是否接受代理商投标具体详见专用资质业绩表中相关内容。
(3)所投产品须取得招标文件要求的有效试验报告,且报告结论数据满足本次招标技术规范要求。各类试验报告均系针对具体型式规格产品的试验报告。
(4)投标产品不得违反《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十八项电网重大反事故措施》相关要求。《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十八项电网重大反事故措施》详见附件三。
(5)以外文形式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检测报告、合同、发票等),须提供经公证后的中文译本。
(6)依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关于严禁串通投标进一步规范投标行为的通知》(国家电网物资[2020]527号)的规定,投标人应自行响应招标采购文件,参与投标事宜,不接受投标人委托中介机构或者中间人代行办理投标事宜。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4月24日-2026年4月30日9时整(北京时间,下同),……获取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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