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沧州智慧冷链物流产业园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部建设单位为沧州交发智慧冷链物流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沧州交发智慧冷链物流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人为中铁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沧州智慧冷链物流产业园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部。建设资金已落实,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招标人所需商品混凝土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坐落于沧州市新华区,地块东临饶安大道,南至渤海东路,西接永乐大道,北靠福水路,地理位置优越,交通条件便利。项目占地面积437.24亩。设计总建筑面积205453.8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04330.70㎡,计容面积241038.68㎡,地下建筑面积1123.12㎡。项目建设内容以物流仓储建筑为主,配套建设办公楼、宿舍楼等辅助设施等。项目的落地实施,将有效填补沧州市一级农批市场的空白,成为当地6.5平方千米仓储物流产业规划区域内的综合性标杆项目,对完善区域商贸物流体系、带动产业升级具有重要意义。
2.2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
2.2.1 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本次招标一包一投。
2.2.2 招标方式: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
3.招标依据
3.1本次招标的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3)《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5)《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规定(试行)》(中国铁建供应链〔2025〕106号);
(6)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4.投标人资格审查及要求
4.1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4.2.1 商品混凝土(HNT-01)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商;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质,注册资本不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应经营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等相关资料;
(3)生产能力:具备年产100万立方及以上的生产能力;
(4)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具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23年度2024年度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财务报表,财务状况良好,具备满足本包件履约所需的资金保障能力;
(5)质量保证能力:具有近两年来由省、部级及以上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物资有效合格检测报告;生产商生产工艺、装备符合国家或行业产业发展政策相关规定;所投产品符合国家及现行行业标准,并提供混凝土原材料检测报告;
(6)供货业绩: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度(2024年—2025年)在国家大中型建设项目中的供货业绩证明材料;
(7)履约信用:2024年01月至今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招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招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不在《中国铁建行贿人黑名单》范围内。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自递交响应文件之日起前1年内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wenshu.court.gov.cn)诉讼及仲裁的查询结果。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截图。
(8)其他要求:
①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参与。
②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供应商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招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售卖截止时间为:2026年04月28日15时00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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