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范围及要求
1.1项目概况:2026年3月13日,郭屯煤矿收到菏泽市仲裁委的仲裁答辩通知书,巨野新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就煤场硬化项目工程款纠纷提起仲裁,要求支付工程款543.47万元及相应利息。因涉案总金额巨大,对企业生产经营影响重大,为最大限度维护企业合法权益,需聘请专业律师事务所提供专项法律服务。
1.2采购范围:为本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仲裁案件提供全过程法律代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案前分析、制定代理方案、证据收集与整理、出庭应诉、答辩、质证、参与调解/和解谈判、案件结案后的卷宗整理归档等。
1.3实施地点:以仲裁机构所在地为主。
1.4质量/服务标准:服务过程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代理成果有效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争取最优案件结果。
1.5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案仲裁程序及任何后续司法程序全部终结之日止。
1.6最高限价:23万元。(大写:贰拾叁万元整)
1.7结算付款方式:
(1)结算方式:固定总价。此价格为含税价格。
(2)付款方式:银行承兑或电汇,采购人支付款项前,供应商必须按采购人要求提供符合财务制度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挂账后根据甲方资金计划情况支付。
(3)付款时间、期限及比例:按照甲方要求,乙方完成煤场硬化仲裁,仲裁委出具仲裁结果后。乙方开具全额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甲方60日内一次性支付合同金额的10O%。
谈判采购文件中提到的品牌或型号仅供参考,为更加直观的说明相应产品的技术标准和要求,供应商应当选择高于或相当于所列品牌或型号的技术标准的产品。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执业许可证的律师事务所。
2.2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3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4响应供应商未曾与山东能源及权属机构发生过合同违约及信用异常的行为或事项。
2.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本次谈判采购实行资格后审,以上供应商资格要求需由供应商提供对应扫描件、截图、说明等相关文件,供应商存在未提供相关文件、提供文件不全、文件造假等情况的其报价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3.采购文件的获取
3.1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6年04月22日起至2026年04月28日17: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请登录)报名获取电子采购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手机:13011091135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fangting@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