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中船风电兴城一期20万千瓦风电项目土地复垦工程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船风电(兴城)清洁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招标人为重庆海装风电工程技术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中船风电兴城一期20万千瓦风电项目土地复垦工程
2.2建设地点:辽宁省葫芦岛市兴城市境内。
2.3建设规模: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中船风电兴城一期20万千瓦风电项目,临时用地复垦总面积45.1858hm2,其中旱地29.8hm2,果园0.6449hm2,农村道路4.3661hm2,沟渠0.0282hm2,坑塘水面0.4721hm2,其它农用地10hm2。按照国家、地方耕地复耕复垦规范、甲方提供的复垦方案及技术服务单位指导完成场地清理、建筑垃圾清运、土地翻松、平整、筛石、打垄、耕作层恢复、土壤改良施肥、田间道路恢复、沟渠田坎恢复、果树栽植、水土保持等工作。
2.4招标范围:中船风电兴城一期20万千瓦风电项目土地复垦工程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条款、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2.5质量要求: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土地复垦条例》、《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土地复垦质量控制标准》、《中船风电兴城一期20万千瓦风电项目临时用地土地复垦方案报告书》,以及国家、辽宁省、葫芦岛市、兴城市各级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各项要求。
2.6计划工期:2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6年6月15日,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7月5日(具体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3.1.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同等法律效力证明文件。
3.1.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条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2023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须独立承接并同时满足以下业绩条件,须提供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具有1项及以上风电场土地开发或土地复垦工程施工业绩。上述业绩须在合同中明确载明工程内容,未明确体现对应施工内容的业绩不予认可。
3.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自2023年1月1日至今,以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过1项及以上土地复垦、土地整治或土地开发类工程施工管理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须提供合同复印件);
具备良好的地方协调及群众沟通能力,近3年内无因项目管理、协调不力导致的重大投诉或不良行为记录(提供承诺书)。
3.4专职安全员资格要求
本项目须配备专职安全员不少于1名,安全员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并提供近6个月在本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中标后不得随意更换。
3.5信誉要求
1.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承诺书);
2.近2年内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单位及法定代表人未被有关部门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名单(提供承诺书);
3.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招标代理机构开标当日官方平台查询结果为准。
3.6其他要求
1.中标人签订合同后,须按招标人要求及时进场组织施工;
2.结合项目地域广、涉及乡镇多的特点,按项目实施需要足额配备现场协调人员,保障与各乡镇对接工作顺畅开展;
3.协调人员应具备类似项目征占地协调工作经验,积极妥善处理施工过程中的征占地相关纠纷;因中标人自身原因引发行政投诉或不良影响的,由中标人承担全部责任及相应违约后果;
4.中标人须严格按工期要求完成土地复垦施工,并全力配合招标人完成行政主管部门各项验收工作。
3.7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文件获取:2026年4月22日17时至2026年4月29日17时(北京时间24小时制,下同)。……
4.2下载费:500元/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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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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