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受中国核 电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就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招 标项目辽宁庄河核电厂一期工程项目,招标人为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招标 项目资金来自项目投资方的注册资本金和国内政策性银行(或)商业银行贷款, 出资比例已确定。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厂址
厂址位于辽宁省庄河市。
2.2 设备名称: 贝类捕集器
设备数量:4台贝类捕集器设备的设计及加工制造、备品备件、消耗品、专 用工具、文件、现场技术服务及培训等
关于设备的技术规格要求: 安全等级:SC-3级,质保等级QA1, 具体见规格 书要求
交货时间: 1号机组2029-4-30,2号机组2030-2-28
交货地点: 辽宁庄河核电厂一期工程现场指定地点
质保期:即设备交付开始直至机组临时验收证书 (PAC)+18 个月(即PAC+18 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力,具有独立民事主体资格,符合国 家有关规定,有资格和能力完成本招标货物供货及相关服务。
3.2 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
3.3 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要的财务、技术、设计和制造/采购能力,并 满足下列要求:

3.3.1 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有良好的银行信用和商业信誉,不得处于破产、停业、 财产被接收或冻结等任何不利于合同目的实现的情形,财务状况良好。投 标人为企业单位的,应提供近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 会计报表,成立不足3年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上述
财务会计报表至少应包括审计报告正文(审计报告必须由会计师事务所盖 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未经签字盖章的审计报告视为无效审计报告, 投标将被否决)、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缺一不可; 投标人为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等事业单位的,可不提供财务会计报表。
近3年具体指: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年6月30日之前(含)的项目提供 2022年-2024年或2023年-2025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年6月30日之后(不 含)的项目提供2023年-2025年。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售价: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4.2 发售时间: 2026年4月22日—2026年4月27日(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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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手机:13011091135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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