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花溪东片区绿化慢行系统(项目名称)已由常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常发改(2025)213号、关于花溪东片区绿化慢行系统可行性研究的批复(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常熟市恒翔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常熟市恒翔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自筹/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财政资金,项目建设采用:□自建□代建?集中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花溪东片区绿化慢行系统建设工程-景观绿化及照明工程(标段名称)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标段名称:花溪东片区绿化慢行系统建设工程-景观绿化及照明工程
2.2建设地点:常熟市琴川街道花溪东片区
2.3建设内容:绿化景观面积总计约12万平方米(具体详见施工图纸)
2.4质量要求:合格
2.5工程规模(工程特征、结构层次、建筑高度、道路宽度长度等):绿化景观面积总计约12万平方米(具体详见施工图纸)
2.6工程合同估算价(万元):约3569.72万元(其中景观绿化约3115.32万元,照明约454.40万元)
2.7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景观、绿化、照明
2.8工程类别和技术复杂程度:
工程类别:□小型□中型□大型?特大型
□技术复杂工程
项目技术复杂特征描述:/
2.9工期:700日历天
2.10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否
?是
2.10.1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
2.10.1.1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以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接受大企业联合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中小企业在联合体中承担的比例不少于/%。
□本标段以分包形式面向中小企业。大企业投标的,须将/%以上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家(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承接照明工程),承接景观绿化工程的不作资质要求;
3.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专业及资质等级:①项目负责人一类资质(承接景观绿化工程)、②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或机电工程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承接照明工程);
3.3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3.3.1申请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3.2申请人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3.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3.3.4申请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3.3.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拟承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已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4)投标人为非联合体投标时,投标人须具备招标公告3.1条资质,其项目负责人可为以下两项之一:
1)一人时:同时具备①项目负责人一类资质、②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或机电工程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
2)二人时:一名具备项目负责人一类资质,另一名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或机电工程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
3.3.6申请人不得有资格预审文件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4资格审查其他条件:
?3.4.1□企业?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项目负责人(具有项目负责人一类资质)2020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为1800万元(或以上)的景观绿化(或园林绿化)工程。需提供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项目,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的原件扫描件。
?注:除法律法规规定的项目负责人业绩不予认可的情形外,以下情形也不予认可:(1)项目负责人业绩不是申请人承担的;(2)合同履行时,项目负责人不具备注册建造师资格或者超越注册建造师执业规模范围执业的(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3)项目负责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4)项目负责人违反规定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项目负责人的。
?3.4.2近两年内(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投标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4.3自年月日以来(近1年内),申请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4.4自年月日以来(近5年内),申请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3.4.5本工程不接受最新年度苏州市建筑施工企业综合考评等级为C类投标人参与投标。
?3.4.6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法定代表人,不得是个体工商户经营者;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更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的变更备案信息为准。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5本工程?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采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单位不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承接景观绿化工程的单位;联合体成员为承接照明工程的单位[须具备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并附联合体投标协议,协议中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指定联合体的牵头人;
(2)承接景观绿化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及授权委托人必须由联合体牵头人派出;
(3)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项目负责人一类资质,联合体成员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或机电工程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并须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4)联合体成员只能出现在一个投标联合体中,不允许双重或多重投标,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加本次投标,也不得同时加入两个或两个以上联合体参加本次投标,如有违反将取消该联合体及联合体各成员的投标资格;
(5)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每一成员须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6)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预审文件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3.6本次招标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招标,中小企业投标人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详见“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通知中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本项目所属行业:建筑业。
□3.6.1以联合体形式预留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应在共同投标协议中明确且不少于/%。
□3.6.2以分包形式预留的,若大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须提供《项目分包承诺书》,承诺中标后将本项目中不低于/%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具备相应专业能力和资质的中小企业。
4.资格审查办法
?合格制,资格评审标准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有限数量制: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申请人多于9家的,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选择/家(不少于9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参加投标。
5.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是否采用评定分离:□是?否
是否采用二阶段评标:?是□否
6.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4月17日8时30分至2026年4月24日16时00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手机:13011091135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fangting@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