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招标条件 | |||||||||
| 博州博乐市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建设项目已经由博乐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招标人为博乐市市政工程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博州博乐市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一标段(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计划投资额为243.92 万元 ,评标办法为 综合评估法(监理)。本工程拟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单位参加投标。 | |||||||||
|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博乐市 2.工程规模:深度处理车间2646.26平方米、加压泵房415.6平方米、脱水机房942.05平方米、除臭间346.15平方米、锅炉房及附属用房461.52平方米;储泥池533.85立方米、A2O池58004.27立方米及相关附属配套设施。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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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 |||||||||
| 1.资质等级及范围:监理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乙级(含)以上资质。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它要求: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企业必须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及“信用中国 ”网站和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s://jzsc.mohurd.gov.cn/home)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企业、失信被执行人或联合惩戒名单,未被限制市场准入、招标投标活动,否则将否决其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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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 |||||||||
| 1.获取时间:2026年04月22日 11:00至2026年05月11日 20:00(法定节假日除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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