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条件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陕西省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拟对所需的“2026年中国能源建设集团陕西省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车辆维修保养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谈判采购,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的本次招标项目已经批准,采用自有资金用于支付本次招标后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款项。欢迎具备本公告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采购概况:
项目概况:本次采购分两个包,其中包1:商务、轿车车辆维修保养,包2:越野、皮卡、面包车车辆维修保养,主要用于自有车辆的日常维护、一级维护、二级维护;车辆小修、总成修理、车辆大修;代办车辆年审、保险索赔和其他有关的车辆维修服务项目,具体详见招标技术规范书。
项目地址:以具体项目所在地为准。
服务内容:具体详见技术规范书。
服务期限:服务时间两年(2026年6月—2028年5月)。
技术方面特殊要求、其他:详见技术要求。
质量要求:
(1)按采购文件中的质量要求执行。
(2)按国家标准执行;无国家标准而有部颁标准的,按部颁标准执行;无国家和部颁标准的,按行业惯例或公认的企业标准执行。
3、资格要求
3.1通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是响应采购、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按国家法律经营,具有独立签订合同资格的单位。
(2)必须具有承担采购项目所需的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的能力。
(3)投标人必须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的有效许可证。
(4)投标人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及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专用资格要求:
1)须是中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五证合一或三证合一)显示注册资本、经营范围;
(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的、母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或其控股公司的,不允许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须具备一类车辆维修资质,维修技师不低于25名,维修工位不低于15个。经营面积不低于2000平米;
(5)须具有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表;
(6)投标人在近3年内必须不曾在履行的任何合同中有违约或被逐或属投标人的原因而被终止合同;
(7)投标人未列入信用中国严重失信名单或失信惩戒对象、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
3.3 业绩要求:提供近一年同类项目业绩5项,需附业绩证明文件。
3.4 其他要求:
(1)投标人近三年内未被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执行信息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2)投标人近三年内未因质量及合同履行等受到有关主管部门的公开通报批评。
(3)投标人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的行为,无行贿犯罪记录。
(4)投标人近三年内未发生因设计原因造成的重大质量事故、生产事故及人身死亡事故,未发生因重大设计质量问题或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5)投标人近三年内未被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执行信息网列入“失信 被执行人名单”的;近三年中未因安全、质量及合同履行等受到有关主管部门及项目单位的公开通报批评。投标人近三年内应无行贿犯罪记录。
(6)投标人需提供相应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质量认证证书等)。
4.资格评审方式
采购人将组织评审专家,对报名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进行资格后审。
资格后审方式,将在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根据采购文件的规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将被否决投标。
5.采购文件获取
5.1采购公告发布时间:2026年4月21日至2026年4月24日09:00时。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陕西省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拟对所需的“2026年中国能源建设集团陕西省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车辆维修保养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谈判采购,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的本次招标项目已经批准,采用自有资金用于支付本次招标后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款项。欢迎具备本公告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采购概况:
项目概况:本次采购分两个包,其中包1:商务、轿车车辆维修保养,包2:越野、皮卡、面包车车辆维修保养,主要用于自有车辆的日常维护、一级维护、二级维护;车辆小修、总成修理、车辆大修;代办车辆年审、保险索赔和其他有关的车辆维修服务项目,具体详见招标技术规范书。
项目地址:以具体项目所在地为准。
服务内容:具体详见技术规范书。
服务期限:服务时间两年(2026年6月—2028年5月)。
技术方面特殊要求、其他:详见技术要求。
质量要求:
(1)按采购文件中的质量要求执行。
(2)按国家标准执行;无国家标准而有部颁标准的,按部颁标准执行;无国家和部颁标准的,按行业惯例或公认的企业标准执行。
3、资格要求
3.1通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是响应采购、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按国家法律经营,具有独立签订合同资格的单位。
(2)必须具有承担采购项目所需的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的能力。
(3)投标人必须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的有效许可证。
(4)投标人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及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专用资格要求:
1)须是中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五证合一或三证合一)显示注册资本、经营范围;
(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的、母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或其控股公司的,不允许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须具备一类车辆维修资质,维修技师不低于25名,维修工位不低于15个。经营面积不低于2000平米;
(5)须具有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表;
(6)投标人在近3年内必须不曾在履行的任何合同中有违约或被逐或属投标人的原因而被终止合同;
(7)投标人未列入信用中国严重失信名单或失信惩戒对象、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
3.3 业绩要求:提供近一年同类项目业绩5项,需附业绩证明文件。
3.4 其他要求:
(1)投标人近三年内未被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执行信息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2)投标人近三年内未因质量及合同履行等受到有关主管部门的公开通报批评。
(3)投标人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的行为,无行贿犯罪记录。
(4)投标人近三年内未发生因设计原因造成的重大质量事故、生产事故及人身死亡事故,未发生因重大设计质量问题或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5)投标人近三年内未被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执行信息网列入“失信 被执行人名单”的;近三年中未因安全、质量及合同履行等受到有关主管部门及项目单位的公开通报批评。投标人近三年内应无行贿犯罪记录。
(6)投标人需提供相应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质量认证证书等)。
4.资格评审方式
采购人将组织评审专家,对报名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进行资格后审。
资格后审方式,将在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根据采购文件的规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将被否决投标。
5.采购文件获取
5.1采购公告发布时间:2026年4月21日至2026年4月24日09:00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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