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为沁水县苏庄河和龙渠河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已由沁水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以沁审管审字(2026)73 号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除争取上级资金外,其余由县政府统筹解决。招标人为沁水县水土保持工程项目部。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项目勘察设计相关服务
项目概况:该工程规划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03km²,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坡改梯工程10.22km²,修筑生产道路33.71km,营造水保林20.3km²,封育治理72.48km²,封禁围网8km,封禁标志牌30个、标志碑2座,新建淤地坝25座、谷坊78座,新建护村坝13处共4238.21m、护地堤14处20365m,新建(维修)漫水桥19座。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不分标段 本工程勘察设计相关服务。
2.2 项目名称:沁水县苏庄河和龙渠河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勘察设计2.3 建设地点:沁水县龙港镇、郑庄镇及十里乡。
2.4 服务期限:从合同签订后到工程审计结算完
2.5 质量标准:勘察成果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规范、标准要求;设计成果符合国家及行业有关质量、安全、技术标准、规范、规程要求,达到国家及行业有关设计文件编制深度的规定。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①有效的营业执照,②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或水文地质勘察、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③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未处于财产被查封、冻结、接管、破产状态,未被责令停产停业。
(3)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4)其他主要人员要求:设计负责人须具备水利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勘察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
(注:项目负责人与设计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勘察负责人需为独立人员,不得与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为同一人,拟派本项目人员需为投标人本单位正式员工。)
3.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3 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
3.4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6年04月21日21时00分至2026年04月26日21时00分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休息)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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