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4月27日10时00分
开标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1.采购条件
湖南高速华达工程有限公司钢结构加工基地2026-2028年度钢材加工劳务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本采购项目由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牵头组织,采购需求人湖南高速华达工程有限公司参与,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采购。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湖南高速华达工程有限公司钢结构加工基地项目,项目位于湖南省长沙市,厂区总建筑面积约6500平方米,产品涵盖波形护栏、钢筋网片、房建钢结构等。
2.2采购范围:包括但不限于H型钢构件制作、箱形钢构件制作、钢桁架构件制作、支撑构件、钢楼梯、撑杆、隅撑、支撑、停车位车棚构件、支座、杆件、预埋件、预埋钢板、预埋钢筋、水平支撑、撑杆等支撑构件及其他未注明钢结构件的制作、波形护栏制作及钢筋网片制作等。
本次服务采购共分为1个标段。其标段划分及内容等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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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工程类别 |
上限价(含3%增值税) |
工作内容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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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标段 |
加工劳务 |
5981743.85 |
H型钢构件制作、箱形钢构件制作、钢桁架构件制作、支撑构件、钢楼梯、撑杆、隅撑、支撑、停车位车棚构件、支座、杆件、预埋件、预埋钢板、预埋钢筋、水平支撑、撑杆等支撑构件及其他未注明钢结构件的制作、波形护栏制作及钢筋网片制作等。 |
本次采购数量为2026年预估数量,2027-2028年度采购数量最终以采购需求人实际承接任务的项目需求为准,供应商须认识到项目实施过程中采购人还存在因项目变更导致采购数量变化的可能性。
2.3计划工期:本项目计划总工期3年,采用1+1+1年合同签订模式,首次合同期限为1年,后续视供应商实际履约情况决定是否续签下一年度合同。合同期内采购人将按照《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信用管理办法》对供应商进行分年度评价及合同履约结束后信用评价,对于评价不达标的可随时终止合同,也可根据采购人管理需要终止合同。
2.4采购执行合同:供应商成交后,与湖南高速华达工程有限公司签订具体采购执行合同,具体采购执行合同签订的双方共同作为合同主体承担合同法律责任与风险。
2.5采购人或采购需求人将按照《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信用管理办法》对供应商进行合同履约信用评价;对严重失信行为的,采购人或采购需求人有权将供应商信用评价评定等级直接降为D级。
2.6在履约过程中,供应商不得将劳务合作项目转包,如发现供应商存在转包情形,采购人或采购需求人有权终止采购合同,并将供应商的信用等级直接降为D级,1-3年内禁止响应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的所有采购项目,同时要求供应商按合同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供应商为企业的,还应具备组织机构代码证,按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具备采购文件中要求的资格条件(资质、业绩、信誉、主要设备等最低资格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3.3每个供应商可在本次采购中对1个标段响应,每个供应商允许中1个标。
3.4与采购人或采购需求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响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即利益相关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否则,相关响应均无效。
3.5采购人不接受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被“信用中国”网中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供应商响应。
3.6采购人不接受被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信用评价评定等级评为D级的供应商响应。
3.7采购人不接受近三年内与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分(子)公司存在诉讼或仲裁的供应商响应(已友好协商和解的不受本条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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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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