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楠溪江东街以南,泰山路以西地块 2.2 招标范围:NO.2020G07地块F01栋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后期服务,包括且不限于新工集团办公楼室内外装修工程装饰装修、消防改造、水电安装、暖通空调、弱电改造、智能化(含二次深化设计)及建筑结构改造工程、家具及软装、导向标识系统、特殊功能用房(如厨房、涉密空间、展厅等)等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如需编制概算时,含在本次设计工作内容中)、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预算编制)、BIM设计以及后续服务直至项目竣工验收。后续服务包含:协助施工、监理、设备招标、施工配合等;工程概算;设计修改及变更;智能化、智慧化、绿色化、特殊功能用房(如厨房、涉密空间、展厅等)的二次深化设计等;协助业主单位、代建单位办理规划、消防、审图、验收等各类手续,具体详见设计任务书。 2.3 服务期限:70日历天 2.4 合同估算价:2,300,000.00元 2.5 招标项目类型:房屋建筑 2.6 工程规模:本次拟对功能区包含但不限于领导办公层、标准层办公,会议层、贵宾接待室、展厅、食堂、活动中心、等全空间进行装修改造,本次装修面积约2.1万平方米。 2.7 其他说明: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资质要求: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提供资质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
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②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
③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 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为准)。 其他要求:1、潜在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上名称一致,如果不一致,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2、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是被红牌、黄牌警示的单位和责任人,并在警示期内,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
3、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符合并提供承诺书)。
4、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符合并提供承诺书)。
5、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符合并提供承诺书)。
6、企业没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符合并提供承诺书)。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符合并提供承诺书)。
8、项目负责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况:
(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
(2)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9、根据《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使用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注册证书工作的通知》(注建[2021]2号)要求,自2022年7月1日起,一级注册建筑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各投标人须上传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电子证书,电子证书应当符合相关文件规定,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证书应当在使用有效期限内。若上传的电子件无法识别有效信息的,视为无效,投标人将自行承担资格审查不通过的结果;
10、投标人必须提供社保机构出具近半年(2025年10月至2026年3月)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的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需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若以上人员属退休人员、事业单位编制人员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必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否则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中)。 3.2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登录)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05-19 09:30:00。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楠溪江东街以南,泰山路以西地块 2.2 招标范围:NO.2020G07地块F01栋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后期服务,包括且不限于新工集团办公楼室内外装修工程装饰装修、消防改造、水电安装、暖通空调、弱电改造、智能化(含二次深化设计)及建筑结构改造工程、家具及软装、导向标识系统、特殊功能用房(如厨房、涉密空间、展厅等)等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如需编制概算时,含在本次设计工作内容中)、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预算编制)、BIM设计以及后续服务直至项目竣工验收。后续服务包含:协助施工、监理、设备招标、施工配合等;工程概算;设计修改及变更;智能化、智慧化、绿色化、特殊功能用房(如厨房、涉密空间、展厅等)的二次深化设计等;协助业主单位、代建单位办理规划、消防、审图、验收等各类手续,具体详见设计任务书。 2.3 服务期限:70日历天 2.4 合同估算价:2,300,000.00元 2.5 招标项目类型:房屋建筑 2.6 工程规模:本次拟对功能区包含但不限于领导办公层、标准层办公,会议层、贵宾接待室、展厅、食堂、活动中心、等全空间进行装修改造,本次装修面积约2.1万平方米。 2.7 其他说明: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资质要求: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提供资质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
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②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
③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 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为准)。 其他要求:1、潜在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上名称一致,如果不一致,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2、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是被红牌、黄牌警示的单位和责任人,并在警示期内,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
3、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符合并提供承诺书)。
4、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符合并提供承诺书)。
5、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符合并提供承诺书)。
6、企业没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符合并提供承诺书)。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符合并提供承诺书)。
8、项目负责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况:
(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
(2)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9、根据《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使用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注册证书工作的通知》(注建[2021]2号)要求,自2022年7月1日起,一级注册建筑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各投标人须上传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电子证书,电子证书应当符合相关文件规定,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证书应当在使用有效期限内。若上传的电子件无法识别有效信息的,视为无效,投标人将自行承担资格审查不通过的结果;
10、投标人必须提供社保机构出具近半年(2025年10月至2026年3月)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的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需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若以上人员属退休人员、事业单位编制人员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必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否则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中)。 3.2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登录)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05-19 09: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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