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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市经开区西海片区垃圾堆放点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评估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26-04-20 收藏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锦州市经开区西海片区垃圾堆放点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评估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包组编号:001预算金额(元):1196500最高限价(元):1196500采购需求:查看

出具场地初步调查报告、详细调查报告、风险评估报告、治理方案,报告的评审由3—5位专家组成。

一、服务要求

本项目地块污染环境调查服务具体包括资料收集、人员访谈、环保历史调查、制定调查工作方案、现场土壤及地下水调查、风险评估、报告编制、专家评审等全部相关内容。

技术要求和具体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方面:

1.环境现状调查

根据地块特征结合未来规划用途设定,从自然环境、社会环境、历史变革环境、环境质量等方面进行现状调查,并结合具体实际情况进行人员访谈和行业主管部门的调查。

2.制定环境调查布点方案

根据资料分析,科学合理设置土壤、地下水监测点位及深度,明确调查的目的、范围、点位布设、样品采集的要求,确定监测项目等,编制工作方案。指导调查、勘查及检测分析工作的开展,充分反映建设项目调查范围内的土壤环境现状。

根据国家调查相关导则要求布设本场地内范围内检测点位,并符合地块所在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其它相关技术要求。

3.环境调查现场采样和检测内容

本场地内每个点位的采集样本须符合国家调查相关导则要求。表层样监测点及土壤剖面的土壤监测取样方法要求参照HJ/T 166标准执行,柱状样监测点参照HJ25.2标准执行。

本次土壤调查检测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如下45项)

(1)重金属类:总砷、总镉、六价铬、总铜、总铅、总汞、总镍,共7项;

(2)挥发性有机物类:四氯化碳、氯仿、氯甲烷、1,1-二氯乙烷、1,2-二氯乙烷、1,1-二氯乙烯、顺-1,2-二氯乙烯、反-1,2-二氯乙烯、二氯甲烷、1,2-二氯丙烷、1,1,1,2-四氯乙烷、1,1,2,2-四氯乙烷、四氯乙烯、1,1,1-三氯乙烷、1,1,2-三氯乙烷、三氯乙烯、1,2,3-三氯丙烷、氯乙烯、苯、氯苯、1,2-二氯苯、1,4-二氯苯、乙苯、苯乙烯、甲苯、间二甲苯+对二甲苯、邻二甲苯,共27项;

(3)半挥发性有机物类:硝基苯、苯胺、2-氯酚、苯并蒽、苯并芘、苯并荧蒽、苯并荧蒽、?、二苯并[a,h]蒽、茚并[1,2,3-cd]芘、萘,共11项;

(4)识别的特征污染物。

本次地下水调查检测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表1常规指标(扣除放射性指标)及特征污染物。

4.通过现场调研,资料汇总,经综合分析,完成调查报告编制,

5.根据调查结果开展风险评估工作,明确地块内土壤和地下水是否存在风险;划定地块土壤和地下水污染范围,提出修复或管控建议,制定治理方案并通过专家评审。

6.组织专家评审,获得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

7.中标单位出具的成果需符合行业规范要求和主管部门要求。

8.如地块调查发现污染,则后续工作由招标方另行招标。

二、服务规范

1、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20.1.1);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1.1);

(3)《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1.1);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8.1.1);

(5)《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8.10.26);

(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9.1);

(7)《关于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意见》(环发〔2008〕48号);

(8)《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环境保护部令第42号);

(9)《国务院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6〕31号);

(10)《辽宁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辽政发〔2016〕58号);

2、技术导则、标准及规范

(1)《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

(2)《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测技术导则》(HJ25.2-2019);

(3)《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HJ25.3-2019);

(4)《建设用地土壤修复技术导则》(HJ25.4-2019);

(5)《污染地块风险管控与土壤修复效果评估技术导则》(HJ25.5-2019);

(6)《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

(7)《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技术指南》(环境保护部公告2017年第72号);

(8)《辽宁省污染场地风险评估筛选值(试行)》(辽环综函[2020]364号);

(9)关于印发《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及修复效果评估报告评审指南》的通知(环办土壤〔2019〕63号);

(10)关于印发《辽宁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2019.4.19;

(11)《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17);

(12)《工程测量规范》(GB 50026-2007);

(13)《水位观测标准》(GB/T50138-2010);

(14)《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

(15)《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土壤环境》(HJ964-2018)

(16)《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

(17)《污染场地术语》(HJ682-2014)

(18)《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T166-2004)

(19)《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T166-2004)

(20)《建筑工程地质勘探与取样技术规程》(JGJ/T 87-2012);

(21)《地块土壤和地下水中挥发性有机物采样技术导则》(HJ1019-2019);

(22)《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

(23)《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24)《原状土取样技术标准》(JBJ89-92)

(25)《土的工程分类标准》(GB/T50145-2007)

(26)《土工试验方法标准》(GB/T50123-1999)

(27)《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28)《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21/1627-2008)

(29)《固体废物鉴别标准通则》(GB 34330)

(30)《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

注:1.以上法律法规、技术导则、标准及规范仅供参考,如有最新标准,请按最新标准执行。

2.供应商的投标报价应包含实现本项目招标内容所涉及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招标范围内全部的项目费用、人员费用、常驻现场、后续服务及并配合招标人完成批复等相关工作及不可预见风险等所有费用。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0月30日前(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物业公司、《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等相关政策。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即供应商应为中型小型微型企业);(2)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3)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请登录)
四、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6年04月20日17时00分至2026年04月28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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