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广州东站改造及广州东至新塘五六线2标项目柴油采购招标人为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广州东站改造及广州东至新塘五六线WLXSG2标项目经理部,项目业主为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 广州工程建设指挥部,建设资金来自建设资金来自广东省、国铁集团,资本金比例为50%,其余50%使用国内银行贷款等债务性资金,建设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柴油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1.2 广州黄埔城改地块四总承包项目业主为广州开城梧栖城市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人为中铁十七局集团(广州)建设有限公司广州黄埔城改地块四总承包项目经理部,建设资金来源100%业主自筹,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钢材进行公开招标。
1.3 广州南站 6#地块生产调度指挥中心建设工程施工总价承包项目业主为
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工程管理所,招标人为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南站 6#地块生产调度指挥中心建设工程施工总价承包项目经理部,建设资金100%业主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钢材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1.4 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白云智能网联高端制造产业园项目钢材采购,招标人为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白云智能网联高端制造产业园项目经理部,项目业主为广州白云高端智造投资运营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钢材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项目概况:
2.1.1 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广州东站改造及广州东至新塘五六线2标项目位于广州市黄埔区、天河区,线路全长10.62km,里程范围DK16+406~DK22+000 、 DK25+190~DK30+220 。广新1号隧道包含出口明挖段178m(含黄埔西3#竖井25m)、盾构隧道段5416m;广新2号隧道包含进口明挖段335m(含黄埔东5#竖井25m)、盾构隧道段4695m;隧道采用CRTS单元双块式无砟轨道,设计速度200km/h。项目建设总工期5.5年,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12月30日,计划竣工日期2031年6月30日,2009日历天。合同额:33.46亿元。
2.1.2 中铁十七局集团(广州)建设有限公司广州黄埔城改地块四总承包项目经理部位于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九佛街道北至凤德四路,南至九年一贯制学校地块,西至永九快速,东至元母山路。广州五村七片(安置改造项目)用地面积为46500平方米,拟建总建筑面积为232885平方米,其中计容建筑面积为162750平方米,不计容建筑面积为70135平方米,建筑密度≤28%,绿地率≥35%,建筑高度≤100米(住宅建筑高度5.15米至99.95米),容积率3.5,裙楼-1至1层,塔楼2至32层。建设内容包括住宅、地下室车库、其他商业、公建配套等。
2.1.3 广州南站6#地块生产调度指挥中心建设,主要为新建综合楼一栋、门卫一栋及室外附属配套内容,建筑功能主要由办公、调度指挥中心、档案室及地下设备房等组成。综合楼建筑面积:11868.49平方米。层数为地上局部5层(局部2层),地下1层(水泵房),建筑高度20.9米,为多层公共建筑,结构形式为: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门卫:建筑面积27.36平方米。地上1层,建筑高度为3.6米。
2.1.4 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白云智能网联高端制造产业园位于广州市白云区太和镇沙亭岗广从公路东侧,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智造厂房、研发办公、创新孵化、产业配套等,我单位承建1、#2#生产厂房,1#生产厂房(6F,高49.4m),2#生产厂房(9F/1D,高68.9m,建筑面积37325.8㎡。
2.2 招标内容
2.2.1 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本次招标一包一投。
2.2.2 招标方式: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
3. 招标依据
本次招标的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3)《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5)《铁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8年第13号)(仅适用铁路项目);
(6)《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规定(试行)》(中国铁建供应链〔2025〕106号);
(7)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4. 投标人资格审查及要求
4.1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2 本次招标“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如下:
4.2.1 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广州东站改造及广州东至新塘五六线WLXSG2标项目经理部柴油CY01包件资格要求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供应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内含拟投标物资)、《危险品道路运输许可证》(属于委托营运的由受托方提供,须提供运输代理协议复印件);
(3)生产能力:要求投标产品生产厂为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的产品;
(4)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近两年(2023年至2024年或2024年至2025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500万元(含)人民币;
(5)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应提供投标物资近两年内(2024年4月至开标之日)具有CMA或CNAS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质量合格检测报告1份;
(6)供货业绩:须提供投标人近三年内(2023年4月至开标之日)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2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物资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7)履约信用:投标人近三年内(2023年4月至开标之日)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范围内,投标人不在2025年“中国铁建行贿人黑名单”内;
(8)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如是代理商,须提供投标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或销售合同,生产厂家不得与其销售公司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②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
③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投标。
④中标人须提供加油车,具备在项目管段内各工点加油的能力。
4.2.2 中铁十七局集团(广州)建设有限公司广州黄埔城改地块四总承包项目经理部钢材GC01包件资格要求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代理商或贸易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条件并提供证明材料;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内含拟投标物资);
(3)生产能力:如厂家投标则生产厂应具备长材年产50万吨及以上的生产能力,自身具有与钢材产能配套的炼铁、炼钢能力,生产工艺、设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4)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投标人应提供近两年度(2023年至2024年度或2024年至2025年度)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2022年12月31日后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 1000 万元(含)人民币;
(5)质量保证能力:应提供投标物资近两年内(2024年4月至开标之日)具有CMA或CNAS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质量合格检测报告;
(6)供货业绩:投标人应具有近三年内(2023年4月至开标之日)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至少 1 份(应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物资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7)履约信用:投标人近三年内(2023年4月至开标之日)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范围内;
(8)其他要求:
①生产厂家不得与其销售公司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②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
③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投标。
④特殊要求:招标物资需满足项目业主钢厂品牌要求:韶钢、柳钢、粤裕丰、宝武集团、马钢、首钢。
4.2.3 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南站 6#地块生产调度指挥中心建设工程施工总价承包项目经理部钢材GC02包件资格要求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条件并提供证明材料;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内含拟投标物资);
(3)生产能力:如厂家投标则生产厂应具备长材年产50万吨及以上的生产能力,自身具有与钢材产能配套的炼铁、炼钢能力,生产工艺、设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4)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投标人应提供近两年度(2023年至2024年度或2024年至2025年度)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2022年12月31日后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 1000 万元(含)人民币;
(5)质量保证能力:应提供投标物资近两年内(2024年4月至开标之日)具有CMA或CNAS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质量合格检测报告;
(6)供货业绩:投标人应具有近三年内(2023年4月至开标之日)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至少 1 份(应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物资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7)履约信用:投标人近三年内(2023年4月至开标之日)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范围内;
(8)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如是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出具的授权函(原件的彩色扫描件)或投标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生产厂家不得与其销售公司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②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
③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投标。
4.2.4 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白云智能网联高端制造产业园项目经理部钢材GC03包件资格要求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代理商或贸易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条件并提供证明材料;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内含拟投标物资);
(3)生产能力:如厂家投标则生产厂应具备长材年产50万吨及以上的生产能力,自身具有与钢材产能配套的炼铁、炼钢能力,生产工艺、设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4)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投标人应提供近两年度(2023年至2024年度或2024年至2025年度)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2022年12月31日后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 500 万元(含)人民币;
(5)质量保证能力:应提供投标物资近两年内(2024年4月至开标之日)具有CMA或CNAS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质量合格检测报告;
(6)供货业绩:投标人应具有近三年内(2023年4月至开标之日)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至少 1 份(应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物资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7)履约信用:投标人近三年内(2023年4月至开标之日)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范围内;
(8)其他要求:
①生产厂家不得与其销售公司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②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
③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投标。
④特殊要求:招标物资需满足项目业主钢厂品牌要求:广钢、韶钢、武钢、鞍钢、粤钢、湘钢。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招标文件售卖截止时间为:2026年4月21日23时59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手机:15010770853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chengjiao@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