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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乐市殡仪馆消防改造项目(第二殡仪馆)招标公告
日期:2026-04-13 收藏项目
一、招标条件
    博乐市殡仪馆消防改造项目(第二殡仪馆)已经由博乐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2026年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招标人为博乐市殡葬管理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博乐市殡仪馆消防改造项目(第二殡仪馆)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计划投资额为188.24 万元 ,评标办法为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本工程拟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单位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博乐市
    2.工程规模:改造面积1500平方米,新建1座300立方米消防泵房(含发电机房、消防水池,建设面积168.99平方米),加装室内消防栓、室内外消防管网及室内外维修等。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包)编号 标段(包)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天)
65270126032700727001001 博乐市殡仪馆消防改造项目(第二殡仪馆) 改造面积1500平方米,新建1座300立方米消防泵房(含发电机房、消防水池,建设面积168.99平方米),加装室内消防栓、室内外消防管网及室内外维修等。本工程招标文件中工程量清单内所有内容。 169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一个建造师只能在一个标段担任项目负责人。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它要求:投标企业提交关键岗位人员的履职承诺书(格式自拟),包含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员、安全员、施工员不得同时进入两个标段参与投标,不得在其他项目兼职,如有在建项目,又列入此次项目投标的,必须在投标前办理完变更手续。如未变更或变更未完成的,不得列入此次项目班子。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企业必须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网站和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s://jzsc.mohurd.gov.cn/home)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企业、失信被执行人或联合惩戒名单,未被限制市场准入、招标投标活动,否则将否决其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6年04月14日 10:00至2026年05月05日 20:00(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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