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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北路-世纪大道-龙华路-、大庆南路-金和路-下穿高速桥-工程设计总承包招标公告
日期:2026-04-13 收藏项目

1.招标条件

1.1项目名称:延安北路(世纪大道-龙华路)、大庆南路(金和路-下穿高速桥)工程设计总承包

1.2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蚌埠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3批文名称及编号:蚌埠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同意变更延安北路(世纪大道-龙华路)工程项目立项的批复、蚌埠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延安北路(世纪大道一龙华路)工程项目立项的批复、蚌发改审批(2026)36号、蚌发改审批[2025]253号

1.4招标人:蚌埠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1.5项目业主:蚌埠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1.6资金来源:政府性资金

1.7项目出资比例:100%

1.8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1.9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延安北路(世纪大道-龙华路)、大庆南路(金和路-下穿高速桥)工程设计总承包

2.2招标项目编号:BB

2.3标段划分:共1个标段

2.4招标项目标段编号:BB2026SQGCZ0451

2.5建设地点:蚌埠市淮上区、高新区

2.6建设规模:拟建(1)延安北路(世纪大道―龙华路),北起世纪大道,南至龙华路,全长约0.67km,规划红线宽度55米,新建道路、排水、交通、照明、绿化工程等,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2)大庆南路(金和路-下穿高速桥),北起金和路,南至下穿高速桥,全长约0.65km,规划红线宽度50米,新建道路、排水、交通、照明、绿化工程等,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

2.7项目投资估算:项目总投资约19758.29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用约13145.28万元。

2.8合同估算价:271.04万元。

2.9设计服务期限: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止,合同签订后60天内完成并提交施工图设计成果;开工前提交通过批复或备案的水保、社稳、环评、安评等全部专题成果。

2.10招标范围:延安北路(世纪大道―龙华路)、大庆南路(金和路-下穿高速桥)工程设计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勘察测绘、管线调查、水保(包含过程监测及验收)、社稳、环评(包含过程监测及验收)、安评等专题编制等。

2.11项目类别:服务。

2.12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投标人资质要求:

(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工程设计资质须满足以下①、②、③条件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②市政行业甲级设计资质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设计资质;

③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设计资质和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甲级设计资质。

(3)勘察:工程勘察资质须满足以下①、②条件之一:

①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

②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

(4)测绘:具有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专业范围须包含工程测量)。

3.1.2项目负责人要求:投标人拟委任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工程或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注:①须提供有效职称证书;②市政工程相关专业包括道路与桥梁、给排水、结构、机电、燃气等专业;③联合体投标的,项目负责人须为联合体牵头方人员。

3.1.3投标人业绩要求: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具备一个单项设计合同金额不低于135万元或单项工程投资额不低于9000万元的市政道路设计业绩(须包含施工图设计内容)。

注:联合体投标的,须联合体牵头方满足。

3.1.4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个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或设计负责人(设计经理)身份完成的单项设计合同金额不低于135万元或单项工程投资额不低于9000万元的市政道路设计业绩(须包含施工图设计内容)。

3.1.5财务要求:无。

3.1.6信誉要求:无。

3.1.7本招标项目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如下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单位须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若投标人因联合体协议中专业工作分工不明确导致与相应资质要求不匹配的情形,将否决其投标。联合体中投标单位的总数量不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单位须为承担道排施工图设计职责的单位。

3.2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情形。

3.3其他要求:本项目允许分包的部分为:水保(包含过程监测及验收)、社稳、环评(包含过程监测及验收)、安评等专题编制等。

3.4每个投标人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3.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三)款之规定,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具体原因如下: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获取时间:2026年4月13日17:00至投标截止时间。……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5月8日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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