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大庆石化挥发性有机液体储罐提标改造机械泵入式比例混合装置招标人为中国昆仑工程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大庆石化挥发性有机液体储罐提标改造机械泵入式比例混合装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招标项目为中国石油大庆石化公司挥发性有机液体储罐提标改造项目机械泵入式比例混合装置采购,招标人为中国昆仑工程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中国昆仑工程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机械泵入式比例混合装置采购进行招标。中国石油大庆石化公司挥发性有机液体储罐提标改造项目共涉及40号罐区泡沫站、98号罐区泡沫站、62号罐区泡沫站、68号罐区泡沫站共4个泡沫站内的机械泵入式比例混合装置的订货技术条件。本文件涉及4个泡沫站的泡沫比例混合装置的更换。原泡沫站内采用囊式压力比例混合装置,现均更换为机械泵入式泡沫比例混合装置。更换的泡沫比例混合装置卖方应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进行核实流量、扬程及储罐规格等参数。
2.2招标范围:机械泵入式比例混合装置共4套,供货内容见下表,详细内容及要求见技术询价书及相关技术资料,卖方确保供货范围完整,以能满足买方安装、运行要求为原则,在技术规范、标准中涉及的供货要求也作为本供货范围的补充,若在安装中发现缺项由卖方无条件补充。
中标人应对所提供设备的性能参数、结构设计、材料选择、加工制造及性能测试全部负责,并应确保所供设备能连续安全运行及维护检修方便,通过消防验收,并提供培训、现场安装指导、试车调试和性能考核等相关服务,详见询价文件。
2.3实施或交货地点: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庆石化分公司炼油储运部或买方指定地点。
2.4交货期:合同签订后90日内全部到货。
2.5技术要求、使用功能、质量要求:见询购文件及相关技术资料,满足装置技术要求。
2.6返回资料时间:收到中标通知书后5个日历日全部返回。
2.7付款方式:
2.7.1进度款:合同签订后,买方收到卖方提供合同总金额15%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45个工作日内买方向卖方支付合同总价15%的进度款;
2.7.2到货款:货物到达项目现场验收合格且买方收到卖方提供本合同剩余的全部增值税专用发票且资料齐全后60个工作日内买方向卖方支付已到货物资总价的55%(到货款以实际到货物资为准);
2.7.3调试款:装置通过性能考核合格后(供货商提供三方(买方、卖方、最终用户)签字的调试合格报告),60个工作日内买方向卖方支付合同总价20%的调试款;
2.7.4质保金:质保期满且无质量问题后60个工作日内,买方向卖方付合同总价10%的质保金。
2.8质保期:以货到现场开箱验收合格后的18个月或投入运行后的12个月,PLC等仪表设备以货到现场开箱验收合格后的38个月或投入运行后的36个月(先到为准)。质量保证期内由于卖方责任导致设备停用或有其他影响设备正常使用时,则质量保证期应按实际停用时间相应顺延。保证期内卖方提供免费保修服务。
2.9服务要求:包括但不限于设备到场后免费指导安装、试运转(包括制造车间和安装现场)以及开车的服务及培训工作。
2.10最高投标限价:577.1799万元
2.11标段划分: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需提供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复印件。投标人须为制造商,不接受代理商、贸易商投标。
3.2业绩要求:近五年(2021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须具有在国内至少1套机械泵入式比例混合装置的业绩。设备须提供以下文件用以证明(证明文件中有该类型产品的描述):投标人应同时提供与最终用户或与EPC总包方签订的合同、发票、签字版技术协议、最终用户签字或盖章的性能测试报告方为有效业绩,如未提供扫描件或扫描件内容、公章不清晰,将视为无效业绩(原件备查)。所提供的业绩发票应通过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进行查询验证。(隐藏信息导致无法验证真伪视为无效业绩)
3.2.1机械泵入式比例混合装置须取得应急管理部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出具的认证证书和国家固定灭火系统和耐火构件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出具的产品型式试验报告,在消防产品信息网可查询处于有效状态;且流量和压力范围涵盖本次招标产品的要求。
3.2.2泡沫液泵应能耐受不低于10分钟的空载运转而不致损坏,必须提供证明文件(由应急管理部上海消防研究所或应急管理部天津消防研究所出具的检验报告)。
3.2.3机械泵入式泡沫比例混合装置的压力检测结果,压力损失小于0.2MPa,必须提供证明文件(由第三方具备CMA,ilac-MRA,CNAS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型式检验报告,提供消防认证证书)。
上述资料需要能清晰反映出项目名称、最终用户名称、使用位置等信息,符合业绩要求的为有效业绩。不提供上述资料、提供资料不全的、提供的资料无法清晰反映出上述信息以及反映出的信息不符合业绩要求的均视为无效业绩。在中标结果公示后、合同签订之前,招标人有权进行实地考察,考察结果与投标文件不符的或不配合考察,将取消中标资格。
3.3财务要求: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破产、资不抵债等状态(投标人提供承诺)。投标人需提供近三年(2023-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复印件。根据所报近三年度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或财务报告测算,该投标人为资不抵债的,投标将被拒绝。审计报告应当有注册会计师的签名和盖章,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地址及盖章,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称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如所附数据因模糊不清、遮盖等无法读取的,将视为无效报告。(如2025年度审计报告尚未出具,可顺延提供上一年度审计报告。)
3.4企业信誉: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可以提供网站截图,但以评标委员会现场查询结果为准。按照《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开标当日投标人未处于“被(请登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状态;投标人失信行为以开标当日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发布的失信行为信息。
3.5投标人未被纳入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集团公司级“三商”黑名单(请登录)。不接受已在中国昆仑工程有限公司、大庆石化公司内部被列入黑名单或存在禁止投标行为情形的投标单位参加投标(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供应商应出具未与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庆石化分公司、中国昆仑工程有限公司及下属所有分公司存在质量、商务等纠纷承诺书(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已出具承诺书,但后经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昆仑工程有限公司、大庆石化公司查证认定无效的,取消中标资格。
3.6投标人以往供货的机械泵入式比例混合装置在使用过程中未发生安全、质量责任事故,未有在同类工况应用中的有失败或不稳定达标案例。提供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但后经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昆仑工程有限公司、大庆石化公司查证认定无效的,取消中标资格。
以上资格要求均为关键条款,“如投标文件对以上条款有实质性偏离,将视为非响应性投标予以拒绝”。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登录)请于北京时间公告发布时间至2026-04-15 23:59:59(请登录)完成招标文件购买: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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