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建设银行宁夏区分行全区营业网点装修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项目的招标人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回族自治区分行,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并已落实,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回族自治区分行委托,对其全区营业网点装修改造项目(招标编号:WS26ZCG023)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中国建设银行宁夏区分行全区营业网点装修改造项目
2.2采购预算:3079万元(含税)。
2.3招标范围:采购2026年度至2028年度全区营业网点装修改造项目(含局部装修及自助银行装修),装修改造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室内外装饰工程、电气安装工程、弱电工程及综合布线工程、水暖工程、结构加固工程、消防改造工程等施工图包含的全部内容(单个营业网点装修工程预算超过400万元的项目,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预计20个营业网点,范围覆盖宁夏全区。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4合同履行期限:与中标人签订框架协议,合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8年12月31日止。
2.5质量要求: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团体标准、行内标准及规范等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标准。
2.6标段划分及中标人数量: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若有效投标人数量为11-12家时,中标人5家;若有效投标人数量为13-14家时,中标人6家;若有效投标人数量≥15家时,中标人7家;中标5家及以上的均备选1家中标人。如中标人不能履行合同或出现违约情况,则终止合同,经决策委会议审议同意后启用备选中标人。启用后,备选中标人应按照投标文件约定,与我行签订合同。若有效投标人数量低于11家,则本项目流标需重新发起采购。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2投标人提供当前未处于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等重大行政处罚期内的承诺函;
3.3投标人当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税收违法黑名单或失信名单;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查询时间须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投标文件中提供查询截图。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当日查询为准)
查询网址:
(1)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查询(https://www.creditchina.gov.cn/zhuanxiangchaxun/zhongdashuishouweifaanjian/);
(2)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法人或其他组织)(https://zxgk.court.gov.cn/shixin/);
(3)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http://www.ccgp.gov.cn/search/cr/);
(4)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查询。
3.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5投标人与建设银行不存在利益冲突,不存在损害建设银行合法利益和声誉的情形,不存在针对建设银行的重大诚信问题;
3.6投标人在资格审查时未处于建设银行供应商禁用、退出或暂停合作期内或未属于建设银行总行明确提示存在合作风险的供应商。在中国建设银行龙集采平台(https://ibuy.ccb.com/cms/index.htm)无尚末退出的红色风险预警提示,龙集采平台2023年1月1日至今信息监测无不良行为、高依赖度、财务状况不佳(财务状况不佳是指连续三年亏损或近一年资产负债率在100%以上)在内的异常预警提示;
注:①建设银行供应商禁用、退出或暂停合作期、红色风险预警提示、不良行为、高依赖度等信息以招标人龙集采平台查询结果为准;②财务状况以投标人提供的2022年-2024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或加盖公章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扫描件为准,成立未满三年的公司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告。
3.7投标人承诺在本项目采购过程中不存在下列情形,如存在下列情形之一,建设银行有权取消其候选资格。情形包括但不限于:
(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受到刑事处罚;
(2)重大并购或重组,影响正常生产经营;
(3)其他重大风险事项,影响正常采购合作。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申请,不容许转包;
3.9中标人提供的服务或服务成果不存在任何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的情形。如果第三方声称中标人向建设银行提供的服务或服务成果侵犯其知识产权,并已就此对建设银行或中标人提起(包括威胁提起或很可能提起)法律诉讼程序或知识产权行政执法程序(简称侵权诉讼),中标人自知悉上述事项起将立即书面通知我行,我行有权采取相应措施,中标人将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3.10投标人须提供《供应商禁止性行为承诺函》;
3.11投标人须提供《意向反馈与声明》;
3.12投标人须提供《供应商行为承诺声明》;
3.13投标人须提供《供应商近亲属在建行任职回避承诺函》;
3.14投标人须提供《承诺文件》(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采购需求”附件1);
3.15投标人还须具备以下资质及案例:
(1)投标人成立时间不少于1年(截止开标时间止,以营业执照成立日期为准);
(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或同时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和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项目经理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承诺签订合同后,项目实施期间原则上不得变更项目经理,同时不得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
(5)投标人须提供《宁夏回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投标单位廉洁投标承诺保证书》;
(6)投标人应具有服务建行宁夏区分行全区分支机构装修改造的能力;2023年3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公共建筑装修业绩(须提供装修合同及对应业绩的任意一张结算发票单据扫描件等证明材料)。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2报名时间:2026年4月8日至2026年4月15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下同),逾期不予受理,未按规定办理报名和招标文件领取手续者不接受其投标。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手机:1580167999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csy@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