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招标概况:本项目按项目招标
1.1.1项目性质:施工
1.1.2项目预算;12,940,000.00元人民币(不含税)
1.1.3项目建设规模:包括但不限于图纸范围内蓄水罐工程、蓄水罐基础、室内外冷却水补水系统、配电系统、UPS系统、智能化系统、布线、土建工程(各专业穿墙管线的洞口开设及封堵、室外绿化破拆及恢复、阀门检修平台、室外管道阀门钢结构支架及基础等)
1.1.4建设地点:天津市,招标人指定地点,天津市武清区高村科技创新园海逸路东侧
1.1.5质量标准要求:合格
1.1.6技术标准要求: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1.2工期:2026年7月30日前完成客户初步验收;2026年8月30日完成客户终验。工程实施过程中如发生变更等事项,工期不再顺延。2026年11月30日前完成招标人初步验收。
客户初步验收的日期是否生效,以初步验收后30个自然日内是否完成客户终验为准,即客户终验与客户初步验收的时间间隔每超出30个自然日1天,客户初步验收日期应相应推迟1日。
1.3保修期:(1)蓄水罐保修期为招标人内部终验后至少5年。(2)其他设备和产品及所实施工程保修期为招标人内部终验后至少2年。
1.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1.5本项目不划分标段,中标人1名。
1.6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不含税总价合计报价最高限价12,940,000.00元人民币(其中暂列金200,000元),不含税总价报价(设备材料费)最高限价10,346,857.12元人民币,不含税总价报价(施工费)最高限价2,393,142.88元人民币。(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企业状态为存续且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复印件)
2.2投标人须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若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须提供投标人注册所在地税务局出具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通知书或税务局官网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截图做为有效证明。若投标人为小规模纳税人,须承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提供承诺函。
2.3投标人应同时具有以下资质:
(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合格有效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依据《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建市〔2020〕94号)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同专业、同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扫描件。
2.4投标人自2023年1月1日至2026年2月28日,应具有合同累计金额为1200万元(含)及以上的EPC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项目业绩。
上述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金额以合同签订金额为准。应提供业绩列表、有效的合同及对应发票复印件等证明材料。
(一)业绩列表提供要求:包含项目名称、采购内容、完成情况、合同金额、对应发票金额及发票编号。
(二)合同复印件提供要求:需提供合同关键页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签字盖章页、合同金额页、采购内容页。
(三)合同履约发票。发票复印件提供要求:所提供业绩项目合同履约中的发票至少一张。发票应注明与合同的关联关系,或发票抬头与合同主体一致。
注:项目业绩金额仅计算蓄水罐或储水罐或蓄冷罐的建设内容,如EPC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项目合同无法剥离出“蓄水罐或储水罐或蓄冷罐的建设内容”,投标人须提供该业绩合同甲方盖章的证明材料,证明合同中“蓄水罐或储水罐或蓄冷罐的建设内容”的业绩金额。
2.5投标人为本项目须配备以下人员:
(1) 企业负责人1人,是指对本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和安全生产工作具有决策权的领导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总经理、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分管生产经营的副总经理等。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
(2) 施工团队人员要求:
1) 施工负责人1人,具备有效的二级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专业)证书,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须具有5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2) 技术负责人1人,具有5年及以上工作经验,具备有效的二级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专业)证书。
3) 专业工程师至少3人:
电气专业至少1人,具有3年及以上工作经验,具备有效的二级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专业)证书。
暖通专业至少1人,具有3年及以上工作经验,具备有效的二级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专业)证书。
土建专业至少1人,具有3年及以上工作经验,具备有效的二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证书。
4) 专职安全员至少1人,具有3年及以上工作经验,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5) 质检员至少1人,具有3年及以上工作经验。
6) 资料员至少1人,具有3年及以上工作经验。
7) 投标人须提供配备本项目施工人员的承诺书。承诺施工人员(含特种作业人员)满足施工进度要求,按照国家法规要求配备相应资质的施工人员。
备注:
(1)人员工作经验年限均以人员信息汇总表内容为准。
(2)人员管理经验以业绩证明材料为准。业绩证明材料须包含合同首页、采购或工作内容页、合同金额页、工程总承包施工负责人信息页、合同签字盖章页的复印件;若合同中未体现工程总承包施工负责人的信息,须提供业主(建设单位)盖章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3)除施工人员(含特种作业人员)以外的全部人员均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包括合同制员工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本条涉及人员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复印件、以投标人名义为本条涉及人员缴纳的2025年10月至2026年3月之间连续6个月社保证明复印件、相应资格证书复印件。上述所有材料均需在有效期内。若法定代表人亲自担任本项目企业负责人,可以不提供针对企业负责人的劳动合同复印件和社保证明复印件。
(4)投标人在本次招标中须满足招标人的人员配置的要求,同一投标人除施工人员(含特种作业人员)均不可兼任或复用,兼任和复用均不予认可。
(5)若不同投标人提供的除施工人员(含特种作业人员)以外的人员重复,视为串通投标,则投标人均被否决。
(6)投标人须承诺“拟投入本项目的除施工人员(含特种作业人员)以外的全部人员均为本项目专职配置,且必须为后期现场实际驻场人员,驻场人员根据项目实际施工进度灵活配置,必须满足现场管理要求。在后期项目实施过程中未经招标人同意,所配备人员均不允许更换。如需更换,经招标人同意后,需更换具有同等资质的人员”。投标人须提供承诺书。
2.6根据《中国联通供应商黑名单管理办法》,严禁列入黑名单的禁入型供应商在禁入期内参与本项目。
2.7招标人将进行投标文件的IP、MAC地址校验,如不同投标人的MAC地址相同或使用招标人内部IP地址上传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将直接按照围标、串标处理。
2.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9本项目严禁转包及违法、违规分包。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电子招标文件获取
4.1.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4月8日22时00分至2026年4月13日22时00分。
招标文件费用: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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