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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市中心医院运河区第一医院改造施工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沧州市中心医院运河区第一医院改造施工工程已由沧州市行政审批局以沧审批核[2025]12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沧州市中心医院,建设资金来自单位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沧州市中心医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对运河区第一医院进行改造,共计改造面积7219.77平方米。原综合楼为一类高层公共建筑,地上 6 层,采用装配式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层高 4.8 米,建筑高度 30.85 米,建筑占地面积 969.60 平方米,建筑面积 5599.87 平方米;原实验楼为多层公共建筑,地上 3 层,采用装配式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层高 4.8 米,建筑高度 19.30 米,建筑占地面积 699.67 平方米,建筑面积 2115.85 平方米。建设地点:沧州市运河区新建安定医院以南、永安大道以东。
2.2招标范围:其中实验楼改造面积1282.3平方米,主要包括墙面、地面、顶面改造及局部通风、消防、电气等改造;综合楼改造面积5599.87平方米,主要包括墙面、地面、顶面改造及电气、给排水、消防、通风排烟等改造,并对屋顶水箱间加固;地下改造面积337.03平方米,主要对综合楼电梯集水坑、生活水泵房及水箱、消防水池进行改造,对污水处理站进行升级改造等,本次招标范围为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有内容施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3.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3.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施工资质以及其他 / 资质。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3.3.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其相关联合体的投标都将被拒绝;3.3.2联合体数量不超过 / 个;3.3.3联合体的专业资质等级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3.3.4其他: / 。3.4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3.5自 / 年 / 月 / 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 / 业绩;3.6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3.1.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3.7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注册在投标单位的 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执业资格;□ / 职称, / ,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3.8如拟派项目经理在投标截止日当日存在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经理的,不得以拟派项目经理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拟派项目经理自 / 年 / 月 / 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 / 业绩。□3.9 / 。
3.1.3其他要求:3.10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不少于1个;3.11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的信息为准);3.12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投标单位未处于投标禁止期 。3.13本项目如为大型企业投标须预留不低于合同金额的40%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如投标单位为中型企业投标的须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合同金额的24%。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04-01 09:00至2026-04-06 09:00(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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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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