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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兴经济开发区园区基础设施综合提升项目(三标段-七标段)施工已由海兴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海发改审批[2025]08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河北海兴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总投资10766.28万元;建设规模:本项目主要敷设DN500雨水管4751米,管材HDPE缠绕结构B型管;敷设DN400污水管2403米,敷设DN600污水管1405米,管材HDPE缠绕结构B型管:建设园区综合管网7000米;停车场提升工程及其他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地点:沧州市海兴县海兴经济开发区。
2.2招标范围:(1)本次招标范围和内容:工程量清单与图纸所包含的全部内容。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30007795.36元,共5个标段(三标段-七标段),其中三标段:879.414164万元、四标段:674.168954万元、五标段:510.837744万元、六标段:514.627384万元、七标段:421.73129万元。(2)计划工期:三、四标段:120天;五、六标段:240天;七标段:180天。(3)质量标准:合格。(4)其他:标段划分5个标段(三标段:纬五路、纬六东路综合管网;四标段:经五路综合管网;五标段:支路一、支路二排水管道;六标段:支路三、支路四排水管道;七标段:经三路、纬五路排水管道及铺装。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5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开标顺序为三标段、四标段、五标段、六标段、七标段),在上一个标段中标的投标单位不再作为后续标段的中标候选人。。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2)投标人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资质。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3)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其他要求:(1)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的信息为准);(2)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投标。(以开标当天现场查询为准,供应商无需提供)。
3.1.3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如拟派项目经理在投标截止日当日存在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经理的,不得以拟派项目经理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5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04-01 00:00至2026-04-09 00: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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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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