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神东煤炭哈拉沟煤矿、榆家梁煤矿辅助运输专业化服务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60302182,招标人为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神东煤炭分公司,项目单位为:神东煤炭哈拉沟煤矿、榆家梁煤矿,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2.1.1项目概况:神东煤炭哈拉沟煤矿、榆家梁煤矿辅助运输专业化服务项目将于2026年8月到期,通过公开招标确定专业化服务单位。
2.1.2招标范围:
(1)哈拉沟煤矿、榆家梁煤矿辅助运输专业化服务,由专业化服务单位负责提供车辆、司机、燃油、大修、日常检修、年检等服务,按照车辆折旧费、机上人工费、燃料动力费、大修费、检修费、年检费六项内容确定服务费公里单价或小时单价;招标人根据服务内容对应服务费公里单价或小时单价进行考核结算。
(2)招标人自有车辆纳入中标人专业化服务。当中标人服务车辆经招标人鉴定达到报废标准或数量不足,如需补充更新时,可由招标人购置补充更新或中标人购置补充更新;需要中标人购置补充更新车辆时,中标人必须按照招标人规定的车型标准、技术要求、数量提供补充更新车辆。
(3)中标人应依法依规组建并管理服务团队,涵盖管理人员、驾驶员、维修技术人员及辅助人员等,确保人员数量、资质、技能及配置满足项目服务及招标人要求,并符合国家、行业、地方及招标人相关安全管理制度要求。负责服务人员的岗前安全与技能培训、法定岗位资格取证、职业健康体检、劳动防护用品的统一采购与发放,并保障其在服务期间的住宿、就餐等基本生活条件。
(4)中标人提供的服务人员必须为中标单位签订的合同制员工,不得使用劳务派遣工。与中标单位签订有效的劳动合同书,明确规定合同制员工的权利义务,中标单位按照合同约定发放员工收入,及时缴纳五险一金、安全生产责任险和意外伤害险,提供的服务人员应当遵守被服务单位的安全管理制度与相关规则,保障运输服务高质效完成。
(5)中标人负责按照项目需求和招标人要求配备相应的管理人员,必须配备有项目负责人、安全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管理人员及安全员必须持有煤炭行业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并在有效期内。招标人驾驶员数量不能满足生产需要时,中标人应按招标人生产需求补足驾驶员数量,驾驶员须持有符合国家、行业、地方及企业相关规定有效期内的机动车驾驶证,涉及特种作业的须另持对应特种操作证。投标人须在中标后合同签订前提供服务人员相关资质证件供招标人核验。
(6)中标人负责车辆(包括招标人的车辆和中标人提供的车辆)及车辆部件的日常检查维护、紧急抢修、定期维护保养、大修等。
(7)中标人负责车辆运行、日常检修及大修所需的油料、备品备件、材料、工器具等的供应、运输、配送、仓储及维护管理。备件储备数量必需符合被服务单位要求的安全库存,提供的备件应是车辆原厂或与原厂同等质量的合格产品,产品应有合格证,防爆配件有煤安证,并在中标人被服务单位备案。
(8)中标人具有服务车辆大修所需的场地。
(9)中标人在履约前按照招标人要求提供足够数量的车辆及服务人员。(详见附件)
(10)为确保专业化服务有序衔接,投标单位须在投标阶段提前制定详细的车辆服务方案。若中标本项目,投标单位须确保在合同履约起始日前,按照甲方要求的车型和数量提供所需车辆,所有投入使用的车辆各项性能指标必须符合相关规定,且满足现场使用需求,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11)投标人须负责为服务车辆配置并安装符合矿井单位井下安全使用规范且与矿井现有管理系统兼容的车载定位终端及行驶里程采集终端;设备应具备实时定位、里程累计、数据上传、断网续传等功能,并确保数据准确、稳定接入矿方或公司统一监管平台,终端使用状态、定位信息及里程数据纳入日常运营考核,其采集的里程数据作为服务车辆运行里程计算的依据。投标人须承担设备安装、调试、运维及数据真实性责任,矿方有权对数据进行抽查验证,发现人为干扰或数据造假将按违约条款处理。
2.1.3服务期:本项目服务期5年,服务期届满或结算金额达到合同总价时,合同自动终止。
2.1.4质量要求:服务质量须符合国家相关验收规范,质量等级为合格,详见技术文件。
2.1.5安全要求:安全责任主体为中标人,具体以签订的安全、环保、职业健康管理协议为准。
2.1.6服务地点:哈拉沟煤矿、榆家梁煤矿。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7 年 12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投标人须具有服务内容至少包含矿用防爆无轨胶轮车、 辅助运输车、矿用防爆装载机、矿用混凝土搅拌运输车中任意一种车辆的维修或租赁或运营或专业化服务合同业绩 2 份,同时必须提供合同对应的作用于井工煤矿的矿级单位提供的在本矿服务的证明,证明需加盖煤矿的公章。每份合同金额不低于7000万元,且至少其中1份合同已履约结算金额不低于7000万元,须提供合同已履约不低于7000万元结算金额的业主证明。投标人须提供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及相关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若合同无明确总金额,须提供合同对应最终用户能体现已履约不低于7000万元结算金额的业主证明。发票扫描件须包含且清晰体现出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不含税金额等信息,发票开具日期须在2025年12月31日(不含)前,须提供至少6个不同月份发票且每月发票金额不低于50万元(累计不少于300万元),采购人保留对所有已结算发票的查验权。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并提供有效期内的煤矿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6-04-01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6-04-07 16:00:00。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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