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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乐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炉渣销售招标公告
日期:2026-03-31 收藏项目
1.标段(包)名称:昌乐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炉渣销售

2.标段(包)编号:202603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采购组织人(招标人):中节能(昌乐)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5.(请登录)

6.项目概况:

6.1资金来源:自筹

6.2项目概况:
本项目本期工程日处理生活垃圾500吨,建设1条生活垃圾焚烧线,配套建设12MW汽轮发电机组1台。
本项目项目名称以“昌乐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炉渣销售公开招标”为准。

7.采购内容:中标人负责锅炉炉渣无害化处理和综合利用及运输工作,主要包括炉渣外运、指定路线道路清理、炉渣无害化处理、炉渣综合利用等工作,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及第五章“招标人要求”。

8.主要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及第五章“招标人要求”。

9.工期/交货期/服务期限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10.建设/交付/服务地点要求:自中节能(昌乐)环保能源有限公司暂存间运输至炉渣处理厂。

11.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11.2资格要求:

资格要求

资格要求内容

1

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

财务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2024年度的财务报表或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提供成立之日至今的财务报表或财务审计报告。

3

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2023年1月1日(含)至今具有至少1项自有炉渣处置场地处理生活垃圾焚烧项目或类似项目所产生炉渣的服务业绩(生活垃圾焚烧项目的垃圾处理规模须在200吨/日及以上或炉渣年处理量4万吨/年及以上)。 注:①提供合同证明,业绩时间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合同须包含项目名称、垃圾处理规模或炉渣年处理量、服务内容和签字盖章页等内容; ②200吨/日是指生活垃圾焚烧项目或类似项目垃圾日处理规模,4万吨/年是指炉渣年处理量,如合同中未体现生活垃圾焚烧项目或类似项目处理规模或炉渣年处理量,须提供业主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 ③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承诺投标人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所有炉渣服务业绩均为投标人自有炉渣处置场地对炉渣进行处置的。

4

信誉要求

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

其他要求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12.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潜在供应商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公告要求,并决定是否获取招标文件参与项目。

13.招标文件的获取

13.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6-03-31 00:00:00 ~ 2026-04-12 23:5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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