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测试气CNG回收设备服务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项目概算600.00万元(含税 税率6%);招标人为华美孚泰油气增产技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重庆分公司,招标实施单位为中石化石油工程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资产运营分公司招标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竞争性公开招标,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本次框架协议招标执行企业范围是: 华美孚泰油气增产技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重庆分公司。
二、项目概况
2.1 项目情况简介:
根据甲方要求,提供测试气CNG回收所需的人员、设备,完成测试气CNG回收设备服务
2.2 标的物:测试气CNG回收设备服务。
2.3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2.4 服务地点:以甲方通知为准。
三、资格要求
测试气CNG回收设备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经营范围需包括天然气加工、经营或燃气经营或天然气技术服务等内容,提供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期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包括试气、天然气等内容
3.投标人须具备有效期的危化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包括天然气、乙烷等内容
4.投标人2021年以来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一般A级生产安全事故或一般环境污染事件或较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5.投标人2023年以来财务状况良好,未被责令停业、取消投标资格,无资产被冻结、财产被接管、破产情况,无不良信誉记录。提供2023年、2024年、2025年(如有)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6.投标人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生成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查询日期为从招标文件发售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前,对近三年列入失信惩戒名单、经营异常名录,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将拒绝其参与本项目。
注:以上有任何一条不符合要求的投标人视为未通过初步评审,将无法进入详细评审阶段。
3.2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3 仅限具备本项目服务能力的投标商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200.00元人民币,一经支付成功视同售出,售后不退。
4.2 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26年04月01日 09:00:00至2026年04月06日 15:00:00(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手机:13011091135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fangting@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