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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什县医疗援疆“高峰工程”项目乌什县人民医院服务能力提升项目(医疗设备)招标公告
日期:2026-03-31 收藏项目
项目名称:乌什县医疗援疆 “高峰工程”项目-乌什县人民医院服务能力提升项目(医疗设备)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3900000

最高限价(元):39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乌什县医疗援疆 “高峰工程”项目-乌什县人民医院服务能力提升项目(医疗设备)
   数量:1
   预算金额(元):3900000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乌什县医疗援疆 “高峰工程”项目-乌什县人民医院服务能力提升(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医疗设备类30个自然天,车辆类60个自然天,内完成供货。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实施办法》(新财规〔2021〕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4)《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5)《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投标产品遵照《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相关规定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投标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的。若投标人为货物制造商,使用自身生产的产品投标时,所投产品属第一类医疗器械的应具有《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属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的应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若投标人为代理商所投产品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的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所投产品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的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03月31日至2026年04月08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5:30至19: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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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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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1366135519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wangyue@zbyt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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