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项目概况:场馆信息化维保支撑服务主要包括全馆信息系统设备的维修与维护、操作系统及应用授权的维护、网络设备的维修与维护、服务器及存储设备的维修与维护并进行数据备份、机房动环和监控设备的维修与维护、中控系统设备的维修与维护、宣介大屏的维修与维护、常设展厅多媒体展项设备的维修与维护、临展厅多媒体展项设备的维护,同时提供指导、培训、保障等相关技术服务;安排驻场人员进行日常巡检、调试、维修、更换,保证机房和信息化设备干净整洁,配合馆方消除运维上的安全隐患;对馆内设备制定日常巡检计划,在馆方的指导下保证全馆信息化设备以及展厅多媒体的网络安全、数据安全,具有相应的保护措施和应急处理方案;维保期间终端设备运行稳定,不因为运维工作不规范、不及时、不到位或者工作失误导致系统长时间停机或不可用,保证系统稳定高效运行;假日等重要时段有特殊响应应急机制,提前进场检查保障,保证不脱节等。
1.2、采购内容:本项目主要内容包括安排专业技术人员提供驻场服务,进行日常巡检、调试、维修、更换等工作,保持机房和信息化设备干净整洁,配合馆方消除运维上的安全隐患。维保范围涵盖信息系统设备的维修维护、操作系统及应用授权维护、网络设备维修维护、服务器及存储设备维修维护与数据备份、机房动环和监控设备维修维护、中控系统设备维修维护、宣介大屏维修维护、常设展厅及临展厅多媒体展项设备维护。同时提供技术指导、操作培训和应急保障等相关服务,制定完善的日常巡检计划和应急处理方案,保障全馆信息化设备以及展厅多媒体的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在节假日等重要时段建立特殊响应应急机制,提前进场检查保障,确保系统运行不脱节。
1.3、预算金额:1330180元(不含税)。
1.4、本项目不划分采购包。
1.5、进场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到采购人指定地点进行维护服务。
1.6、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自合同签订起一年。(要求满足最终客户的需求)。
1.7、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若在有效期内,中选人因自身原因无法履约或违反合同/协议约定被终止的,采购人有权重新采购。
1.8、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为1330000元(不含税),应答人“不含增值税总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2、应答人资格要求
2.1 应答人必须为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扫描件。
2.2、财务要求:应答人须承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承诺书。
2.3、应答人须为本项目配备以下人员:
①项目负责人1人;
②项目服务团队(不含项目负责人)不少于4人;
③承诺中选后提供以上人员为本项目服务,且在项目实施期间不得无故变更,但采购人要求更换的情况除外。
提供人员清单(明确岗位)、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承诺书(格式自拟)及应答人自2025年10月以来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2.4、业绩要求:应答人须至少提供1份自2023年1月1日起至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止的运行维护服务项目的成功案例。提供合同扫描件(至少包含合同封面、合同大签页、合同标的页等关键页扫描件);如为框架协议,须提供框架协议扫描件及对应的订单,要求同上。业绩时间以单项合同签订或框架订单下发时间为准。所有扫描件须清晰可辨,否则视为未提供,缺失任何一项不计入业绩数量。
2.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2.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包应答或者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1)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单位职权的主要负责人。不同应答人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存在交叉任职的,视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以资格审查评审日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平台的主要人员信息为准;
(2)控股关系是指:出资额或持有股份比例在50%及以上;或者出资额或持有股份比例不足50%,但享有公司股东会/董事会控制权;出资额或持有股份占比最大股东视同控股股东。以资格审查评审日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平台的信息为准;
(3)管理关系是指:与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他单位之间,存在管理与被管理关系。以资格审查评审日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平台的信息为准。
2.7、处于中国联通集团公司或江苏联通供应商黑名单禁入期内或预警期内的供应商不得参与应答。
2.8、应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责令停业的;
(3)被暂停或者取消应答资格的;
(4)财产被接管或者冻结的;
(5)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6)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的(以应答截止时间后评审结束前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为准);
(7)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以应答截止时间后评审结束前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8)法律法规限定的其他情形。
2.9、存在下列情形的,视为串标围标:
(1)同一采购包或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项目不同应答人存在联系人、联系电话或联系邮箱相同;
(2)同一采购包或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项目不同应答人的MAC地址相同;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采购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应答人,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4、询比采购文件获取
4.1询比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3月31日14时00分至2026年4月2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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