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标段(包)编号:(请登录)
3.采购方式:询比采购
4.采购组织人:芜湖国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5.代理机构:(请登录)
6.项目概况:
6.1资金来源:自筹
6.2项目概况:芜湖国祯天门山厂一期氧化沟淤积泥砂,平均淤积深度1.5米,需实施清淤。产生污泥经泥砂分离、脱水后,交由供应商外运、处置。预估运输、处置量:11200吨(含水率60%)。
7.采购内容:芜湖国祯天门山厂一期氧化沟清淤污泥运输及处置服务,服务内容包括污泥的运输、接收、贮存、处置等,预估污泥处置量为:11200吨(含水率60%)。
8.主要技术要求:国家和地方标准与规范要求:1、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技术规程DB34T 3832-2021,2、《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具体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及第五章“采购人要求”。
9.工期/交货期/服务期限要求: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
10.建设/交付/服务地点要求:芜湖市天门山污水处理厂
11.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11.2资格要求:1.资质要求: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至少满足以下(1)条、(2)条要求中的其中1条: (1)供应商自有污泥处置场所,供应商同时提供以下资料证明:①营业执照;②污泥处置场所不动产权证;③污泥处置场所环评批复文件及环保验收文件(环评批复处置能力须大于预估招采量);或污泥处置场所排污许可证明文件。 (2)供应商为污泥处置场所运营商,供应商同时提供以下资料证明:①营业执照;②污泥处置场所运营合同;③污泥处置场所环评批复文件及环保验收文件(环评批复处置能力须大于预估招采量);或污泥处置场所排污许可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供应商须提供2024年度或2025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等证明材料,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证明资料。 3.业绩要求:供应商自2023年1月1日(含)至今至少具有1项污泥处置业绩,日处置量不低于100吨(提供合同证明,业绩时间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 4.信誉要求: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其他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询比。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2)供应商具备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本项目污泥运输工作不允许分包,同时须在本项目响应文件中提供供应商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 供应商不具备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供应商可将污泥运输工作进行分包,并在本次响应文件中同时提供:①分包方(运输单位)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②分包方(运输单位)承担本项目污泥运输工作承诺书或污泥运输委托协议。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 (3)供应商须出具车辆配置书面承诺,承诺所配车辆具有防水、防渗漏、防腐蚀、防遗撒、安装卫星定位等功能。并附车辆照片,不少于四张。否则,相关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询比。
12.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潜在供应商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公告要求,并决定是否获取采购文件参与项目。
13.采购文件的获取
13.1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6-03-31 00:00:00~2026-04-08 23:59:59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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