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和平区城市管理委员会2026年度市政道路设施应急碎修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95.679万元 最高限价:195.679万元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12月31日或者资金用完为止(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一)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型、小型、微型企业采购。(二)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三)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四)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五)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信息的查询应当在项目评审过程中进行)“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六)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微企业,在获取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后,可向本市相关金融机构申请“政采贷”融资支持。有融资需求的企业,请于正式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之前,向相关金融机构联系咨询。(请登录)中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 A.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4或2025年度财务报告扫描件。B.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书面声明。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3)2025年6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书面声明或相关证明材料。 (4)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投标当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供应商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证书在有效期内。(6)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7)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供应商提供任命书。(8)技术负责人1名,应具有工程技术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5年及以上施工管理工作经历,供应商提供任命书。(9)若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会议,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若被授权人参加投标,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代表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10)本项目仅限中型、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响应文件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并加盖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04月01日到 2026年04月08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包号 | 是否设置最高限价 | 预算(万元) | 最高限价(万元) | 采购目录 | 采购需求 |
| 第1包 | 是 | 195.679 | 195.679 | 其他建筑工程 | 详见项目需求书 |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一)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型、小型、微型企业采购。(二)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三)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四)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五)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信息的查询应当在项目评审过程中进行)“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六)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微企业,在获取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后,可向本市相关金融机构申请“政采贷”融资支持。有融资需求的企业,请于正式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之前,向相关金融机构联系咨询。(请登录)中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 A.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4或2025年度财务报告扫描件。B.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书面声明。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3)2025年6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书面声明或相关证明材料。 (4)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投标当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供应商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证书在有效期内。(6)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7)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供应商提供任命书。(8)技术负责人1名,应具有工程技术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5年及以上施工管理工作经历,供应商提供任命书。(9)若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会议,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若被授权人参加投标,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代表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10)本项目仅限中型、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响应文件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并加盖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04月01日到 2026年04月08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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